为建立健全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服务价格机制,规范收费行为,维护服务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次供水服务质量提升、水质改善和节能降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贵州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1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委。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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