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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经济体制改革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7 14:01:32
今年以来,在遵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遵义市经改办结合市改革推进实际制定并印发实施了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和目标。遵义市上半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改革推进情况
  按照遵义市委改革办的统一安排,明确今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目标任务共65项,主要涉及完善市场体系、国企改革等方面;市经改专项小组根据目标任务进行细化落实,明确责任到单位、具体到科室,形成科学合理的运行调度机制。截止目前,根据各牵头单位所报送的情况,多项改革举措已基本落地,部分改革措施已产生实效,对当前经济稳增长、促发展发挥了积极功效。
  (一)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完成代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的整改工作, 以后不再代理有关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只提供进场交易服务工作。二是完成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送审工作,待市长办公会通过后印发实施。三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完成全市CA锁办理工作,顺利实现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开展查询、备案、审核和监督工作。四是完成对2013~2015年度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及2015年3~5月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情况的统计分析,并就政府集中采购、评标办法、电子招投标、进场交易、随机抽取招标代理等事项进行专题会议研究。
  (二)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一是完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数据采集的联动协同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有信贷记录的企业和自然人的数量分别约为5.5万(含个体工商户)、170万,各银行金融机构登录查询征信系统笔数已突破16万次,直接通过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的数量已突破1.2万次。二是开展农户信用体系档案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6月末,符合建档条件的131万户,已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30万户,评定信用等级农户129万户;全市评定信用县4个、信用乡镇148个、信用村1344个、信用组14281个;信用县、乡(镇)、村、组农户覆盖面分别达28.57%,60.66%、67.4%、57.45%、98.47%。三是赤水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成效明显。自2015年4月27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成功办理了3笔农户林权抵押贷款,贷款金额达55万元,实现了林户档案和林权信息共享,提高了融资效率。四是加大对“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力度,截至6月末,全市累计注册用户达125户,完成交易20笔,融资金额达6.17亿元,其中2015年1-6月份完成7笔,金额达2.82亿元。五是积极拓展征信市场,大力推进第三方信用评级产品的应用,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268户企业评级。六是积极推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上半年,全市共设立市场主体26514户、新增注册资本296.55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4.66%、49.58%,新增市场主体户数和注册资本都高于去年同期,市场活力会得到进一步释放。
  (三)国企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完成了市管企业2015年基本薪酬测算工作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前期工作,开展了2015年市管国有企业经营目标责任状有关指标测算工作,督促市公交集团、供排水公司等公益性企业制定了办事公开制度。二是加快推进市公交集团、长征产投公司、交投集团、粮油集团等组建和遵运集团、遵义能矿改集团等改革工作。其中,遵义市公交集团已完成公交车辆产权置换和工商注册登记并挂牌;长征产投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完成工商登记工作,重组工作完成;市交投集团母公司已组建完成,市粮油集团预计近期可以完成组建工作;遵义能矿改集团已制定改革方案,现正在与股东协商股权设置问题。三是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完成对《遵义市国资委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规定》、《遵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起草报送工作,不断规范市级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四)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遵义市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开展“双服务”和工业“百千万”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服务环境整治、产业升级优化、“双增”示范提升、民营企业培育、民企产品市场开拓、服务体系升级、引贤育才等“七大工程”;启动“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七难”问题,结合工业“百千万”工程开展“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初步预计,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9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50.3%,占GDP比重为54%左右。二是认真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试点,充分实现行业协会商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布局、完善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银政企合作,促进金融机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搭建金融机构与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共同开发合作产品,如“黔微贷”、“贵园信贷通”、“银政通”等,市内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设立专营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政策,多渠道缓解融资难。截止5月底,我市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户,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3户,注册资本18.3亿元;融资性担保机构38户,注册资本25.3亿元。四是加大上市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组织遵义县与上海市股权交易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和指导辖区内中小企业进行上市培育;筑铁乌江3月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至此共有11户企业在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4户企业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7户企业已进入新三板挂牌工作程序。五是大力实施“万户小老板工程”工作,扶持“小老板”发展壮大。今年以来,我市已组织11个县(市、区)955户“小老板”申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户小老板工程”项目补助,共申请资金额度800万元。
  (五)军民融合改革发展取得实效。建立遵义市与航天十院工作协调、需求对接和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地方企业与军工民品企业兼并重组或相互参股控股,支持民营经济入股军工企业等多种形式战略合作,实行同等对待的政府投资政策。已完成对《遵义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起草报送工作,积极推动军工企业向民品的转化和民品企业参加军工企业的生产,同时鼓励地方企业与军工民品企业兼并重组或相互参股控股,形成新的地方经济增长点。
  (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一是编制完成《遵义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61项)》、《遵义市市级行政服务事项目录( 253项)》、《遵义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09项)》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决定向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项)》,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二是在全省率先部署了市级行政机关编制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服务清单、行政责任清单工作,拟在2015年底提前完成此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七)投融资体制改革扎实开展。一是主动承接省相关部门减政放权的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5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5]22号)文件精神,市发改委立即对照审批权限进行梳理,其中,由市级核准事项共5类10项、备案事项共4项、审批事项共5项,进一步扩大了县级部门的权限。同时,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等相关要求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26号)要求,除国家规定的重特大项目应当将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外,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作为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其他前置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报告并联同步审批。二是完成对《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2015年)文本的起草报送工作。三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项目。积极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已筹建遵义市PPP项目库,目前我市收集PPP在建和拟建项目共计130个,其中在建项目32个,总投资88.32亿元;拟建项目98个,总投资98亿元。四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实施“引银入遵”政策,截至目前,浦发、招商、中信、兴业、民生等共有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遵落户; 1-5月,全市引进省外到位资金994亿元,位列全省第二名,完成市级任务的51%。
  (八)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细化编制2015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不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印发了《遵义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的稳定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将于年底前形成《遵义市三年财政规划报告》。二是“营改增”加快推进,目前主要做好去年改革扩面至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铁路运输和部分服务业的巩固完善工作,同时做好推广到房地产业、服务业的准备工作。三是着力推进资源税改革,今年1—5月入库煤炭资源税2667万元,同比增长208.33%,减轻了煤炭企业负担。
  (九)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对民贸民品企业发放的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有力支持遵义市“三农”建设和小微型企业发展,并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节能型、科技创新以及旅游生态等行业加大信贷投放,人行遵义中心支行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已累计投放支农再贷款14.67亿元,累计支持中小企业再贴现资金4500万元。二是金融创新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均实现重大突破,大力支持“5个100工程”、“百千万工程”,以及新蒲新区、南部新城、北部新城的建设,着力推广“贵园信贷通”、“黔微贷”等信贷产品,多措并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三是政银企合作不断深化,通过召开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会、“金融机构酒企行(遵义)”活动、全市中小企业暨民营企业融资对接会等进一步深化了政银企的合作与沟通,助推融资工作的深入开展;其中,市政府与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已签订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对我市授信60亿元,其中50亿元用于支持我市白酒产业发展,并从利率、减费、缩短时限等方面给予各方面支持。四是大力发展担保、小贷、村镇银行机构,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全市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39家,注册资本金共计26.36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注册资金合计11.51亿,民营公司注册资金合计14.85亿元;现有小贷公司42家,注册资本金共计17.87亿元;加快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并于近期完成赤水、习水、桐梓、湄潭等四县(市、区)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的落地工作。
  (十)开放型经济进一步发展。一是国家口岸办已批复同意遵义新舟机场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外临时开放,并于6月28日实现了遵义直飞香港的包机首航。二是积极推进遵义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目前住建部原则上通过对城市总体规划审查;遵义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涉及遵义海关及遵义检验检疫局功能用房的平面布置方案正加快完成相关报批程序。三是加快综保区配套设施建设,以晴集团和西控集团已拟定入驻,初步形成电子信息产业和新医药大健康产业配套服务中心。四是探索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遵义国开区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签订了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了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河泾分区发展有限公司,加快推进高坪镇鸣庄片区园区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沪遵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在新蒲开发区建设遵义(上海)产业园,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合作共建开发区取得新的进展。

 

  (十一)资源配置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试点先行、风险可控”原则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以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改革行动为抓手,加快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促进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保障和管理服务水平,印发实施《遵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国土资源改革工作方案》。二是加快市级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我市市级矿业权设置方案一共涉及15个矿种,按照省厅“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要求,进行分批上报,水泥用石灰岩等4个矿种已经省厅批复同意,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三是逐步推行全市符合条件的一级土地市场“净地”出让,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十二)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一是推进军民整合改革发展,遵义市特种材料加工与检测公共服务技术平台目前已初步实现资源整合,基本形成对外公共服务能力,累计服务遵义航科机电、遵义立禾机械、遵义西密机电实业等市内装备制造企业20余家。二是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起草并印发实施《遵义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推进方案(2014-2018年)》。三是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支撑产业发展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培育科技型企业和创新人才团队,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四是激励创新创业,打造众创空间。深入推进娄山关高新区众创空间建设,逐步完善开放式交流办公区、咖啡休息区、集中办公区、娱乐休闲区等功能区域,打造集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投资与孵化为一体的贵州娄山关大学生创业园创客空间,现已有七十二湾信息科技、七十二湾智慧旅游、贵州嘉泰网络科技三家公司入驻创客空间。
  (十三)旅游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健全。一是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分类指导,推进赤水市、湄潭县作为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先行区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切实在旅游体制机制创新、资源保护利用、市场主体培育、市场秩序规范、投融资体制改革、产品业态创新、品牌培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先行先试。二是以重点景区为突破口,按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产权明晰、授权经营、保护开发的原则,积极推进凤冈茶海之心、仁怀茅台古镇旅游景区开展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景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鼓励支持旅游景区以优势资源和资产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方式,引进理念新、有实力、有活力、有品牌的战略合作者参与景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推进景区经营管理企业化、市场化、资本化。三是对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进行体制普查,摸清底数,厘清症结,建立台账,明确了9个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参与改革;目前,赤水大瀑布景区、丙安古镇景区、务川仡佬文化旅游景区已基本完成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四是围绕西线、东线和中心城区环线三条旅游精品线,全力打造旅游精品景区,大力开发中心城区旅游资源,建设以会议会址景区为核心的环中心城区旅游产品,加快东线茶庄、西线酒庄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快进慢游”旅游新业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完善市场方面。一是公共资源交易进中心“应进必进”还有差距,招标代理机构急需规范管理,评标专家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仍存在部分企业对年度报告公示的义务和责任认识不足,市场后续监管环节任重而道远;以工商登记数据库为基础的涵盖各行政审批部门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尚未统一建成,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后续衔接方面还缺乏统一的技术平台支撑。
  (二)国企改革上,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尚未出台,国家层面关于国有企业1+N等政策文件不明朗,对推进改革增加难度;部分企业未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国有老企业历史负担沉重、改制成本筹集困难等因素严重影响改革进程。
  (三)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上。一是非公有制经济改革涉及面广,且与其他领域改革交叉,难以形成系统性改革;二是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所有改革内容基本包含在其他职能部门改革内容里面,且缺乏专家团队指导和谋划,只能摸索前行;三是融资难、税费及劳动力成本居高不下、人才匮乏、创新难等问题长期存在,改革难度较大。
  (四)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一是财税体制改革中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受顶层设计制约较大,在实质性推进中难以突破相关政策规定;二是政府债务管理存在债务存量大、偿债压力大、债务风险高等困难仍制约具体改革任务的有序推进。
  (五)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信用产品在行政事项中使用范围狭小,“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有待深入,政府投入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不足制约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 不断完善市场规则。一是指导交易中心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和全省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及货物采购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谋划好政府集中采购进场交易的电子化服务;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二是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规章的宣传工作,让市场主体了解不履行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后果,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三是积极探索“三证合一”的工作模式,为年内顺利实施“一照一号”的登记模式打好基础,有效推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有效运用。
  2.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待国家层面1+N的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方案和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专项方案、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出台后,结合我市出台的《遵义市市级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按照功能类、平台转实体类、公益类、竞争类、参股类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已制定改革方案并经批准的企业,将加大督促力度,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尚无改革思路的企业,要督促其结合实际,认真思考,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制定改革方案。对改制企业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3.进一步深化非公有制经济改革。深入实施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及时将国家、省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以“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大“正面清单”实施督促检查力度,防止设立“隐形门”等,切实做到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使非公经济等各类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正公开参与市场竞争。
  4.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改革承接工作。抓好国务院、省政府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及时对应调整,对新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由市级部门拟定管理措施、后续监管服务办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下发给实施机关执行,确保事权承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快“三单”编制审查,力争按计划今年内在全省率先完成“三单”编制和晒单工作。
  5.继续抓好投资领域改革。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有关要求,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不断提升PPP项目的规模和水平,使更多的项目挤进省项目库,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同时,加强和拓展政企银合作,通过设立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形成政府投资+金融资本、政府投资+民间资本等多种融资机制,着力破解投资瓶颈。
  6.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格按照年度工作方案安排,确保重点改革任务完成;结合中央、省市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和改革举措,推进相关改革事项;抓好协作督查,统筹做好财税体制改革工作。
  7.加快商贸流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推进简政放权,扩大开放,提高商贸流通领域利用外资开放度;加大遵义综合保税区和遵义机场口岸的申建工作力度,确保综保区获得国务院的批复,遵义机场口岸进入国家“十三五”口岸规划;积极落实长江经济带全域通关一体化便利政策,破除进出口贸易便利化的障碍,逐步建立“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检验、一次放行)的“大通关”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建立退税、检验检疫、通关限时办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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