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市《关于审批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毕府呈〔2017〕50号)、《关于审批七星关等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0年)的请示》(毕府呈〔2017〕53号)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威宁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威府呈〔2017〕1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七星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大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黔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金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织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威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赫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二、你市及七星关区等8个县(区)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城乡发展用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
三、你市及七星关区等8个县(区)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将规划调整完善文本、图件、数据库等相关成果资料按要求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