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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织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2-09 09:23:52
毕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织金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的请示》(毕府呈〔201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织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历史城区范围为北起玉屏街,南至龙泉寺及三中一线,东至东山鱼山山体东侧,西至西环路,面积为106.7公顷。划定贯城河、新华路2个历史文化街区,贯城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9.18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1.21公顷;新华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7.49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0.89公顷。划定新华西路、织金街、双潭对镜3个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分别为3.23公顷、3.11公顷、8.57公顷。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和保护控制措施。重点保护贯城河河道及相关水域、井泉,体现织金历史城区“一水贯城、河纳百泉”的自然格局。切实保护城门遗址、传统街巷尺度,充分展现历史城区平面轮廓。保护承载水西彝族文化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加大对历史城区内新建、改建建筑的
体量、高度及风貌的保护管控,同时保护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提升历史城区的文化传承、旅游休闲、特色商业等功能。加强历史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防灾体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五、严格实施《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是织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和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要求,未经审批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你市人民政府和织金县人民政府要完善地方管理办法,加大保护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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