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贵州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项目批复 > > 内容

关于贵阳市新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河道景观用水)工程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25 14:23:08
贵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贵阳市新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河道景观用水)项目监理、施工等招标方式的请示》(筑发改环资[2013]6号)收悉。经审查,现对贵阳市新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河道景观用水)工程招标初步方案核准如下: 
  标段划分 招标方式
(公开或邀请)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或委托)
不采用招标 投标人资质 备注
勘察 一个标段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资格)  
设计 一个标段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资格)  
监理 一个标段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资格)  
厂区土建 一个标段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资格)  
厂区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 一个标段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资格)  
 

  一、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至少在一家省指定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发布。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材料供应的相应资质(资格)。
  三、本项目可研批复(黔发改环资[2012]3898号)总投资为6283万元,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16号令),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进行招标。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初步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五、本批复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
  请据此开展招标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11日

上一篇:关于望谟县新屯镇供水工程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的批复
下一篇:关于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的批复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