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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铜仁市、黔东南州、安顺市替换相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征求意见的公告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0-31 14:58:35

       一、铜仁市相关情况

       原水源地:石阡县龙川河水源2007年经省政府批复(黔府函〔2007〕115号),总面积0.96平方公里;印江县皂角塘水源2013年经省政府批复(黔府函〔2013〕11号),总面积4.33平方公里。

       替换水源地:石阡县木瓜溪水源2017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复(黔府函〔2017〕170号),总面积为3.62平方公里;印江县栗子园水库2017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复(黔府函〔2017〕241号),总面积21.23平方公里。

       替换必要性:龙川河、皂角塘水源保护区内有居民、学校、公路等影响水源水质状况。
 

       二、黔东南州相关情况

       原水源地:雷山县龙头河水源2007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黔府函〔2007〕1号),总面积0.83平方公里;台江县施洞镇巴拉河水源2015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黔府函〔2015〕26号),总面积4.17平方公里。

       替换水源地:雷山县望丰水库2018年5月24日经省政府批准设立(黔府函〔2018〕66号),总面积4.51平方公里;台江县施洞镇杨家沟水库2018年5月21日经省政府批准设立(黔府函〔2018〕65号),总面积4.474平方公里。

       替换必要性:雷山县城南部路网等基础设施均通过水源保护区,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巴拉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体长期出现总氮超标,偶尔出现总磷、氨氮超标现象,汛期水质安全隐患大,并且上游沿线村寨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未完善,影响水源水质。
 

       三、安顺市相关情况

       原水源地:平坝区龙井水源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黔府函〔20012〕308号),总面积0.267平方公里;紫云县母猪笼水源201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复(黔府函〔2012〕308号),总面积15.49平方公里。

       替换水源地:普定县红坪水库2018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复(黔府函〔2018〕78号),总面积3.16平方公里;紫云县黄家湾水库2018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复(黔府函〔2018〕78号),总面积16.63平方公里。

       替换必要性:龙井水源在枯水期完全丧失供水能力,且目前已停止供水;母猪笼饮用水水源日供水量较小,不能满足县城饮用水需求。

       现按照《贵州省生态红线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黔府发〔2016〕32号)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至24日,请于10月25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

       联系方式:0851-85289653(兼传真)

       电子邮箱:gzfgwhzc@sina.com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1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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