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诚信贵州”建设,提升全省信用水平,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7月19日,《条例(草案)》第一次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市(州)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8月24日,由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组成的立法起草小组召开《条例(草案)》改稿会,针对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内容。9月5日,《条例(草案)》第二次面向各地各部门、有关信用服务机构和企业、社会公众征求意见。9月28日和10月8日,立法起草小组两次召开《条例(草案)》改稿会,针对第二次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
现第三次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各单位针对条例内容认真研究,并将书面修改意见及理由加盖公章于10月11日下班前传真至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将反馈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省信用办邮箱(gzscxbgs@163.com),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