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规范定价行为,提高定价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贵州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4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委。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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