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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9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12-21 10:27: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1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基本情况 环保执行情况
1 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段工程 瓮安县、开阳县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贵州省人民政府2009年批复)(“678”网)中“第三横”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是“678”网规划仅剩的三条待建省高项目之一,是《贵州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路线全长48.859km,其中瓮安县境内24.868km,开阳县境内23.991km。起点位于贵瓮高速在瓮安枢纽以西5.3公里处的白溪,设T型枢纽与贵瓮高速相接,终点在开阳县北侧与在建的遵贵扩容工程相接。建设内容包括公路、排水、桥涵等主体及附属设施。本项目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80km/h,整体式路基横断面宽度为24.5m(双向四车道)。沿线主要控制点有:7处互通式立体交叉、11座分离式立交、44处通道、特大桥3座、长隧道4座。全线设服务区(Ⅱ类)1处、停车区(Ⅲ类)1处、隧道管理站4个、5处匝道收费站。项目共设置互通连接线公路2条,分别为花梨互通连接线和米坪互通连接线。其中花梨互通连接线设计标准为双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车速60km/h,长2.95km;米坪互通连接线设计标准为双车道三级公路,设计车速40km/h,长2.40km。本项目各跨河桥梁均不设置涉水桥墩。本次环评不含加油站,若设置加油站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项目总投资为720055.7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2.45万元,占总投资的0.48%。
(一)施工期
1.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2m高的实心围挡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桥梁桩基础施工,应采用钻孔桩、静压桩等低噪音施工方式,避免对附近敏感点居民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在公路沿线2处学校附近施工时,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时间应和校方商定,尽量不在学校考试时间施工。隧道施工应采用先进的爆破工艺,小剂量炸药进行连续爆破。爆破前需提前通知附近居民,选择居民生产劳动的时间进行爆破作业,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爆破施工期间做好爆破振动、噪声监测工作,必要时采取移动声屏障及加固房屋等措施。
2.材料堆场四周设围挡并篷布遮盖,石灰、水泥应贮存在封闭的堆场。路基路面施工路段两侧设置围挡;路基路面填筑时,及时压实,未完工路面及时洒水,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道路运输定期洒水降尘,密闭运输,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
灰土拌合采用集中站拌方式,拌合站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拌合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混凝土拌合站搅拌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并设置布袋除尘器减轻粉尘污染。对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增配沥青烟净化装置,抑制沥青烟污染。拌合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沥青加热罐、输送斗车、搅拌缸设置集气罩,由风量不小于200m3/min的引风机收集烟气。烟气收集管道下游设置采用洗涤塔+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烟气净化装置净化烟气,烟气净化装置对沥青烟和苯并[a]芘的去除效率不低于99.5%。经净化的烟气中沥青烟、苯并[a]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且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3.施工场地应设置遮雨和截流设施,防止雨水冲刷物料进入地表水体,桥墩施工区设置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桥梁施工过程中,应设置足够容积的泥浆池,泥浆重复利用,沉淀的钻渣及时清运至附近弃渣场。施工废水经简单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地埋一体式装置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本项目在K24+100~K26+300经过米坪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段、FK11+400~FK11+700临近堰岩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段区域内施工场地仅限公路永久用地范围内,且不得设置沥青拌和站、灰土拌合站、料场、弃渣场和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利用路基和桥梁工程的永久用地,沿路线布置,不得新建施工便道。隧道施工废水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2座隧道两端均设置沉砂池,对处理后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严禁排放到水源保护区内;本项目位于米坪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隧道段施工采用单向掘进开挖,不在保护区范围设置出渣作业面,不在水源保护区内堆置弃渣。
为应对隧道涌水风险,建设单位应对隧道区域地下水分布、类型、含水量、补给方式和渗流方向进行详细勘察,分析论证因隧道开挖地下水可能涌出的位置和程度,并制定周密的漏水、涌水防治方案,隧道开挖前应提前进行灌浆封堵,减少隧道施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同时隧道内应修建防渗排水沟,发生涌水时,将隧道涌水引入排水沟中接入隧道两侧沉淀池中,利用抽水车运输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处理达标后排放。
在隧道施工场地修筑沉沙池,集中收集施工废水。沉淀池均要采取压实基础+人工防渗层+混凝土层的结构。对垃圾收集点的顶部进行遮挡或加盖,降低渗滤液量。采用设截水墙、截水沟或灌浆帷幕等封闭截流的方法将被污染的地下水封闭于一定范围内。
4.沿途所涉及饮用泉点路段,严禁设置取土场、弃渣场及堆放建筑材料,并禁止在取水口附近设置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
5.施工营地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以及不能利用的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弃渣场永久堆存。运输桥梁桩基钻渣的车辆车厢应具有较好的密封性,不得有渗漏现象。
(二)运营期
1.针对运营期噪声超标问题,采取措施如下:
野猫水、高枧-2、黄泥田等181户噪声超标居民点及花梨卫生院通过设置隔声窗(隔声量≥25dB)进行降噪。
在道路靠近下高岩-2等村寨侧设置2.5m高声屏障,降噪量≥5dB,共670延米;在道路靠近河对门、半边罄等村寨侧设置3.0m高声屏障,降噪量≥8dB,共670延米;在道路靠近下高岩-1、安坪小学等敏感点侧设置4m高声屏障,降噪量≥10dB,共160延米。
环评建议高速公路两侧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类建筑,建筑物与高速公路隔离栅的距离控制在185m以上(各路段2类区夜间中期最大达标距离)。沿线政府或规划建设部门应严格控制在上述范围内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若上述范围内需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的,噪声敏感建筑的建设单位应负责采取环境噪声污染控制设施,防止噪声对敏感建筑产生影响。
2.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定期清扫和洒水。隧道洞口密植乔木,净化空气。
3.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边沟排水系统,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本项目穿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不设置路基边沟排水出口,所有路面径流不在保护区内排放。同时在米坪水库汇水河道处及穿越保护区路基段纵断面最低处设置隔油沉淀池。受轻微污染的初期雨水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进入路基边沟和隧道排水边沟,引流至水源保护区外无饮用功能的水体排放。同时,为确保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初期雨水不会通过边沟渗流至保护区内水体,保护区内的路基段和隧道段两侧均设置防渗边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装置,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一级标准后排放至周边无饮用水源功能的河沟。
4.建设单位应完善服务区、停车区截、排水沟及场地排水收集措施。并做好防渗措施,建议采用压实基础+人工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层)+混凝土层防渗设计。生活污水处理站区域防渗措施建议防渗钢筋混凝土,表面刷防腐、防渗涂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水管道尽量架空铺设,如采用地下管道,应加强地下管道及设施的固化和密封,采用防腐蚀、防爆材料,防止发生沉降引起渗漏,并按明渠明沟敷设。环评建议埋地管道采取“压实基础+人工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 防渗层)+混凝土层”进行防渗。
对公路沿线农户取水水井全部加设永久性封盖设施,路面径流雨水排水导流沟不得流经水井所在地。加强对处服务区及其他沿线设施处废水收集处置措施,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口不得设置在水井100m范围内,也不得在水井周边布设事故沉砂池及其它废水收集装置。风险事故状态下,优先考虑周边农户取水水井安全,做好相应的导流或拦挡措施。
<!--[if !supportLists]-->5.<!--[endif]-->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if !supportLists]-->6.<!--[endif]-->本项目K24+100~K26+300路段位于米坪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该路段处于花梨互通与米坪互通之间,建设单位应按《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黔府发〔2013〕17号)要求编制施工和营运期间的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建设环保应急设施。并按第十五条要求禁止装载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的车辆驶入一、二级保护区。
在进入花梨互通、米坪互通前500m处设警示标志。跨河桥梁共19座设置减速慢行、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本项目跨越米坪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基段和隧道出口两侧设置2个隔油沉淀池贮存初期雨水,分别位于K25+491、K25+715处,容积为64m3、118m3。在沉淀隔油池旁边共设置2个事故池,容积均为120m3,收集事故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敏感水体,事故废水须用槽车运转至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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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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