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厅窗口)
传真:0851-86987058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环保厅窗口
邮编:550002
1、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吨高性能动力型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2、建设地点 |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2号主干道与1号主干道交汇处 |
3、建设单位 | 贵州中伟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受理日期 | 2017-12-12 |
6、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年产1.5万吨高性能动力型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公示版).pdf |
7、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环保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