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开放型经济建设,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开放型经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开放型经济发展基础
(一)交通条件显著改善。贵州是连接“一带一路”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西端的连接线,是连接西南、华南、华中的咽喉地带。“十二五”以来,我省交通建设突飞猛进。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128公里,成为西部第一个县县通高速公路的省份;铁路营运里程达到281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达到701公里;通航机场实现9个市(州)全覆盖,民航旅客吞吐量1563万人次,增速位居全国前列;水路运输加快发展,乌江基本实现全程通航。贵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开放平台建设取得新成绩。“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成为全省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2015年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分别达到46.5亿美元、3.4亿美元,占全省总量的43.3%和14.4%。中瑞产业园等一批合作园区加快建设。成功举办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国际山地旅游大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贵州国际茶文化节暨茶产业博览会等国际性重大活动。
(三)开放型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成就。2015年以来,我省全面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取消规范性文件1092件、宣布失效113件、废止175件、修改69件。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48%,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出台了一批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全国联网,运行顺利。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
(四)区域合作日益深化。积极参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泛珠区域合作不断深化,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建设积极推进,川渝黔、滇黔、湘黔、沪黔合作日益加深,合作各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了一批互利共赢的深度合作协议,合作事项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对外投资、贸易取得新进展。2015年,全省对外投资企业达到78家,全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完成8.09亿美元,同比增长34.5%。一批国家级、省级外贸生产基地正加快形成,与我省有经贸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已发展到190多个。2015年,全省进出口总额122.9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5.24亿美元。“十二五”期间,全省进出口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分别增长31.3%和49.3%。
二、面临形势
国家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大力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支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建设,推进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片区规划,并已签订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正在推动8个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以上这些,为我省对接高水平投资贸易规则、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特别是国务院批准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为我省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贵州加快开放型经济建设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面临国际大环境的挑战。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全球市场需求低迷,国际贸易形势严竣复杂,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世界投资低于金融危机前水平,且50%以上流入发达经济体。地缘政治风险上升。二是开放型经济水平偏低。2015年贵州进出口总额仅占全国的0.3%;外贸依存度为7%,较全国平均水平低29个百分点;我省外商直接投资4.2亿美元,仅占全国的0.33%。三是对外经济结构不合理。全省出口商品以中低端产品为主,主要是肥料、白酒、轮胎、纺织服装、家具及其零件、重晶石、磷酸及多磷酸、磷矿石粉等。四是体制机制建设有待加强。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对接不够,投资贸易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要素流动不够通畅,经济效率不高。五是营商环境不够优化。办事程序多、耗时长、不规范,“办事难”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产权保护、信用建设、构建公平正义和便民的司法体系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不熟悉,为企业服务的主动性不够,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提升政府效能,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开放式扶贫,为内陆地区在经济新常态下开放发展、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生态地区实现生态与经济融合发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深化改革与对外开放并重。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积极融入国家开放战略,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用开放倒逼体制改革,用开放增强发展活力。
(二)突出重点与对外开放并重。实现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各项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全面、持续加以推进的同时,要以贵州“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产业园区和市州所在城市为重点区域,促进实体经济集聚和加快发展,推动开放型现代产业体系等领域和环节尽快取得一批实质性成果。
(三)加强合作与对外开放并重。统筹对内和对外开放,统筹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重视促进要素和商品的自由流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引进来”“走出去”,在充分重视利用国外资源的同时,更加重视利用沿海地区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深化与周边省区市合作,主要通过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和贸易转移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内陆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三、战略定位
(一)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切入点,推广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引智、吸引外资的规模和水平,提高通关效率,建设西部重要的、要素充分自由流动的、运转高效的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
(二)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促进资金、技术、人才自由流动,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国际合作,以大数据、大旅游、大生态、大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形成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
(三)内陆开放式扶贫试验区。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积极引导国内外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加强扶贫国际合作。以开放促扶贫、促脱贫。
(四)良好的营商环境。大力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四、分类分层发展
(一)推动综合保税区先行发展。以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遵义综合保税区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在着力提升保税加工、仓储、物流、贸易、金融功能的同时,大力促进加工贸易向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结算等高端领域延伸,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吸引要素聚集,促进多元化发展,探索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综合保税区建成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先行区。
(二)推动“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集聚发展。全面提升“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围绕高端制造、短流程铸造、特色轻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加强与上海等自贸区和中关村、苏州工业园等园区的交流合作,吸引和集聚国内外先进要素,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和集约化,把“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打造成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的“窗口”和主阵地。
(三)推动“5个100工程”提质发展。加快建设“5个100工程”,引导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推动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示范小城镇绿色发展,完善城市综合体功能配套,提升重点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全面提升集聚生产力的能力,把“5个100工程”打造成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
(四)推动全域对内对外开放发展。大力推进“千亿级、五百亿级”开发区培育工程,争取将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上升到国家级,加快推进市(州)所在地开放型经济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县域经济开放合作平台。以口岸建设和发展为基础,加快完善口岸功能,畅通物流大通道,以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平台功能作用为依托,建设互联互通的高效信息化平台。打造一批高水平开放合作支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内对外开放格局,推动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全域发展。
五、发展目标
到2020年,“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积极成果,以服务开放型经济为目标的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创新、政府服务等制度基本建立,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以大数据、大旅游、大生态、大健康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对外开放水平处于中西部前列,开放式扶贫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建成以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和开放式扶贫试验区“三位一体”的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第三章 建设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
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加注重事前政策引导、事中事后监管约束和全程服务,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和备案范围,简化环节、提高效率,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动力和活力。
一、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一)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三个清单”制度。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家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及时修订并公布我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录范围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制度,确定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权,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规范职权行使。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问责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备案机关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大厅,提供快捷备案服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精简投资项目准入阶段的相关手续,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预审作为前置条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按照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协同下放审批权限,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前期工作多项评估,由“串联”改为“并联”,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法制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在六盘水市、安顺市开展取消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技术审查类相关审批手续试点,企业取得用地和城乡规划许可、按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后,自主依法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竣工后接受相关验收。在项目验收阶段推行由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机关牵头开展联合验收,牵头部门一门受理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并组织各单项验收部门(单位)进行集中初审、同步验收,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单项验收,验收结果由牵头部门统一送达项目单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消除红顶中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会中介机构,严禁行政审批部门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垄断经营。积极探索建立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技术性审查等工作逐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的工作机制。依托大数据建立中介服务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在平台内实时发布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需求,在库内实现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公开、服务业绩公开、客户评价公开、服务价格公开、违规违纪情况公开,促进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提高。各类投资中介服务机构要坚持诚信原则,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严厉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健全行业规范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审批。(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加大民间投资开放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开放民用机场、油气勘探开发、配售电、国防科技等领域。(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货币出资,或以实物、股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转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认真落实安排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的要求,在投资项目审批、资金补助、土地、优惠政策等方面对民间资本同等对待。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定,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民间投资环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贵安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在“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扩大试点。(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委办、贵阳市人民政府、遵义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已经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无需另行申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牵头单位: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牵头单位: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试点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协会等第三方机构的办公场所作为企业住所登记,鼓励其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允许同一地址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对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无需大面积生产经营场所的新兴行业企业,可将同一办公场所中具体编号的办公位置(工位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允许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将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作为多个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进行集群登记。(牵头单位: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推进外商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参照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将除国家明确要求省级核准、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权限下放到各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一窗受理”制度。外商企业设立备案可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签发后30日内办理,完成备案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同步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平台作用,形成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外商投资全程监管体系,提升外商投资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鼓励境内外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机构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园区投资运营、领办工业园。(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有序放开外资准入限制。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分层次、有重点放开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金融、教育、文化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逐步放开育幼、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在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以及矿业等相关领域逐步减少对外资的限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允许企业和个人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允许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境外基础设施投资和能源资源合作。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积极稳妥推进境外农业投资合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
(一)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整合商务、退税、外汇结算、报关报检等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办理事项,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全面推广“自主申报、自行纳税”等海关制度。(牵头单位:贵阳海关)强化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通关协作,实现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沿海、沿边和沿江的口岸管理部门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牵头单位:贵阳海关)
(二)创新贸易服务机制。推进贵州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建立出口退税资金池。(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积极推进进出口退税无纸化试点。(牵头单位:省国税局)完善贸易促进服务体系,用好各类经贸促进活动平台,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办好各类工商峰会、洽谈会等经贸促进活动。(牵头单位:省贸促会〔博览局〕)实施境外招商“窗口前移”,依托境外商务机构、知名商协会和我省驻外企业,加强与国内外中介机构包括境内外商会、行业协会联系交流,开展委托招商、中介招商。加大招商人才公开选聘力度,建设熟悉国际惯例、市场规则、产业政策、招商实务的顾问型、专业化产业招商团队。实施绩效与收入挂钩激励机制,对成功引进外资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贸促会〔博览局〕)
(三)创新海关监管制度。在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行“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制度”“智能化卡口验证制度”“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境内外维修制度”“集中汇总征税制度”“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制度”“引入中介机构辅助开展保税核查、保税核销和企业稽查工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国际海关AEO互认合作制度”等制度,并逐步在全省推广。对资信良好、管理规范、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企业,探索实施自动备案、自核单耗和自主核报。(牵头单位:贵阳海关)
(四)创新检验检疫制度。进一步复制推广扩大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创新原产地签证管理模式等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改革试点经验制度。对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所需样机、样本、试剂等实施分类管理,简化审批程序。(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建设贵州国检试验区。在贵州建设全国检验检疫支持内陆口岸开放发展的试验田,在制度、模式、措施上开拓创新,建设全国范围最广、功能最强、模式最优的国检试验区,搭建指定口岸服务平台、质量技术基础平台、便捷贸易放行平台、跨境电商监管平台,以及检验检疫云平台等5大平台,实现依法有序监管、智能便捷服务。(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建设进口肉类、水果检验检疫指定口岸。(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省政府口岸办、省机场集团公司、省农委)
(六)完善口岸大通关体系。加大贵阳航空口岸开放力度,研究推动在遵义、铜仁、安顺、六盘水等城市设立航空口岸,在贵阳改貌、毕节内陆港、遵义港漩塘、黔西南蔗香等地设立直接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的查验场所。(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加强与东部沿海港口特别是深圳、珠海、湛江、北海等口岸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实现供港澳蔬菜等产品出口直放。(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贵阳海关、省农委)
(七)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提高和完善开放口岸的基础设施和建设水平,构建航空口岸的智能化通关环境,整合口岸资源,实现口岸设施设备的共建、共用和共享。(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贸易便利化改革。(牵头单位: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升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对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外籍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贵阳市人民政府、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为国际展品、艺术品、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等提供通关便利。(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高国际通信服务水平,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为试验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和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支持综合保税区扩区发展,完善综合保税区口岸作业区功能,实现与机场口岸强强联合。(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机场集团公司)
三、大力拓展经贸合作领域
(一)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区域内外贸企业提供融合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在内的全方位服务,以及报关、商检、退税等进出口流程环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指导和帮助具备条件的大型商品集散地或特色专业市场申报国家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并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培育和建成一批内外贸为一体的综合商品市场,推动农特优产品出口。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和集聚区,支持依托贵州电子口岸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合作,培育跨境电商集散分拨中心,形成跨境电商及网络零售产业集群。支持“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内的企业在境外设立“海外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创新具有内陆特色的加工贸易方式,采用就地配套、内外兼销的方式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推动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加快贵安新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贵安新区管委会)鼓励综合保税区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扩大进出口规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支持我省各类展会拓展业务范围,推动展会从以货物贸易为主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并重转变,以跨境贸易为主向内外贸相结合转变。(牵头单位:省贸促会〔博览局〕)
(二)拓展经贸合作新领域。加强与台湾在农业、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等领域合作,共建产业园区。与港澳在金融、旅游等领域建立紧密联系,加快开通至港澳的旅游直通车。(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外事办、省贸促会〔博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鼓励港澳台知名高校及教育机构来黔开展交流合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加强与瑞士在生态文明领域和山地经济方面交流合作。争取韩国电子、汽车等行业来黔共建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外事办、省贸促会〔博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支持与印度共建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和培训基地。(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安新区管委会)支持与东盟在农产品进出口、服务贸易、职业教育等领域加强交流合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外事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国际中小企业高科技博览产业合作园区。(牵头单位:省贸促会〔博览局〕)
(三)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提升我省科技参与国际竞争的水平。积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研管理体制、畅通的科技国际合作渠道。改革科技人员出国审批制度,创新外籍科技人员使用制度,为科技人员提供便利的交流环境。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归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参与科技国际合作的积极性。(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第四章 建设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
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以扩大有效供给、提高质量效益为主攻方向,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构建以大数据、大旅游、大生态、大健康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特色产业规模化、新兴产业高端化,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
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推进大数据与各行业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一)加快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国内大数据合作发展机制,促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区域统筹共用和产业协调发展。围绕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快国家大数据内容中心、服务中心、金融中心、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云上贵州”系统平台,推进政府和公共数据资源集聚与管理,确保全省公共数据“统筹存储、统筹规范、统筹共享、统筹安全”,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建成中国南方数据中心。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为载体,加快打造全国大数据交易中心。加快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贵州大数据)基地,推动全国特种设备大数据应用中心(贵州)建设。(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统计局、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推进贵阳、贵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争取建设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提升网络骨干传输和交换能力。(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贵阳市人民政府)建设以工业云为基础的工业互联网,并纳入国家工业互联网建设体系。(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充分利用平塘500米大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平台,结合大数据技术和平台,建设超算中心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天文学研究基地。(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芯片与集成电路、电子材料和元器件等产业,培育和发展软件研发、信息技术、动漫设计等服务外包,大力发展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网络中介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业,加快推进贵州华芯通芯片制造生产线和服务器芯片生产基地、贵阳服务外包及呼叫中心产业基地、遵义新蒲大数据软件园等建设,建成中国西部重要的智能终端产业基地和信息服务外包基地。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创客空间、人工智能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创建贵安新区数字经济试验区,加快打造贵阳、遵义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带。(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贵阳市人民政府、遵义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推进“网货下乡”“黔货出山”“农货进城”。(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加快“农业云”“精准扶贫云”等项目建设,推进大数据与大扶贫协同发展。(牵头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推进大数据国际合作。积极开展大数据国际合作,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的经验、模式和制度体系。办好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引导国内外企业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合作。(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贸促会〔博览局〕)建设中国(贵州)“数字丝路”跨境数据枢纽港,打造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的数据存储与处理基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网信办、省外事办、省商务厅、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吸引跨国企业来黔建设全球或区域性数据中心。(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大力发展大旅游产业
遵循“全域旅游”理念,加快旅游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构建“快旅慢游”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打造以“多彩贵州风·山地公园省”为品牌的国际知名山地旅游目的地。
(一)突出发展山地旅游产业。发挥“公园省”资源优势,依托“县县通高速”的交通优势实施路景一体化工程,打造美丽高速画廊。(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以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全省旅发大会、100个旅游景区为平台,大力发展山地户外运动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避暑休闲旅游等新业态。(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着力改造提升黄果树—龙宫、荔波喀斯特、赤水丹霞等山地精品景区,重点打造黎平—从江—三都—荔波—平塘—罗甸—兴义“八百里黔山”等山地旅游精品线路,积极打造香港—广州—桂林—贵阳—安顺—六盘水—昆明—曼谷世界级跨境黄金旅游线路,全力建设世界知名山地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突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文化创意与科技、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新型文化创意业态,优化提升数字媒体、数字出版、影视传媒、出版发行、文化软件设计等产业,加快多彩贵州文化创意产业园、遵义1964创意产业园、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集聚区建设,培育形成一批现代大型文化创意企业集团,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整合提升特色银饰、刺绣、工艺品、纺织等民族文化资源,打造“黔系列”品牌。(牵头单位:省文改文产办、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提升旅游业对外开放水平。争取国家支持贵州离省旅客购物免税、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构建贵州与东盟、东南亚、南亚等相关国家无障碍旅行机制,力争贵阳龙洞堡机场144小时过境免签(免签区域贵州全省)。重点开发欧美、日韩、法德、港台等境外重点客源市场,选择有影响力的旅游文化机构联合设立贵州旅游营销推广中心,加强“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旅游品牌形象推广,大力拓展境外旅游市场。(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公安厅、省国税局、贵阳海关、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发展政府出资设立、社会资本参与、专业机构管理的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推动设立多种类型的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筛选一批优质旅游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重点支持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或挂牌,并开发债券融资。鼓励省内综合实力强的大中型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进行股权投资。探索成立以大数据为载体的新型旅游投资机构。(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贵州证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建立入境旅游市场开发激励机制,加大与国际知名旅行商合作力度,积极吸引国际知名旅游企业落户贵州。(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鼓励各市(州)、贵安新区与国际旅游资源丰富的城市结成友好城市,拓展国际旅游合作空间。(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加强航空口岸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扩大航权开放范围,增加国际航班航线,构建方便快捷的国际旅游环境,培育国际航空旅游市场。(牵头单位:省机场集团公司、民航贵州监管局)
三、大力发展大生态产业
把握绿色发展方向,利用我省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发展以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为核心的大生态产业,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建立完善排污总量和环境容量核算体系,探索实施企业淘汰退出机制,推进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
(一)加快发展生态利用型产业。用好我省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蔬菜、精品水果、草食畜牧业、生态茶叶、道地中药材等,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种养+循环农业”基地,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牵头单位:省农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用好我省水质良好、总量丰富的水资源,做大饮用水产业规模,大力开发矿泉水、天然泉水、新型功能性饮用水等水产品,打响“黔水”品牌。(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念好“山”字经,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产品加工、林下种养殖等林业产业。(牵头单位:省林业厅、省农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积极发展循环农业、绿色农业、立体农业和生态渔业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牵头单位:省农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发展循环高效型产业。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开发绿色、智能、健康的多功能中高端轻工产品。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赤泥、建筑垃圾等大宗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城市矿产”开发利用,推进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加快发展低碳清洁型产业。推进新型建筑建材业加快发展,积极研发推广节能低碳建造工艺、技术,开发生产绿色建材产品和绿色装饰材料,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加强3D打印技术应用,推进建材部品化发展。积极发展具备节能、耐候、防火、保温、环保于一体的新型建筑工程材料。(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加快发展环境治理型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加强节能环保装备、配套材料等研发、制造和产业化,加快中节能(贵安新区)环保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污水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污泥处置、高效膜材料、建筑垃圾回收破碎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鼓励节能环保机构发展环境工程设计、总承包、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生态产业国际合作。强化与瑞士、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在机械制造、食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利用等领域合作,加快推动建立中瑞清洁技术交流中心和黔瑞环保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国外低碳发展的先进技术、节能环保核心关键技术和设备,吸引优质企业来黔投资建设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研发与生产基地,加强与以色列等国家在节能节水、环保农业方面的交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揽境外各类节能环保工程和服务项目。(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农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
依托贵州优良的生态环境、道地中药材和绿色有机农产品资源,推进大健康产业纵向延伸、横向拓展、高位嫁接、跨界融合,发展低碳化、绿色化的大健康产业集群,打造中国宜居颐养胜地。
(一)加快发展医疗医药产业。鼓励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加快发展,引导医疗龙头企业加速布点,推广医疗连锁经营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引进国际知名医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简化外国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手续。(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展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创制,推动新型疫苗、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技术开发及应用,发展高性能医学影像等高端数字医疗器械,推进医药产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生态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促进民族制药健康发展,推动苗药进入药典,支持各少数民族医药科学发展。(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民宗委、省发展改革委)
(二)加快发展休闲养生产业。建设融合生态休闲养生、避暑度假、健康养老等服务于一体的健康养生业态,积极开发生态文化休闲体验、温泉疗养、中医药民族医药保健等健康养生养老产品,研制和生产具有自主特色品牌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健康养生食品、药膳健康养生产品和保健产品,推动医养结合、康养融合,加快打造一批省级滋补养生示范基地、休闲度假示范基地和温泉疗养示范基地,建设全国知名的健康旅游休闲养生养老示范基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以建设类型多样的森林康养品牌基地为引领,将贵州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森林康养基地和全国森林康养产业大省。(牵头单位: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卫生计生委)
(三)加快发展健身康体产业。推进健康运动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山地户外运动和水上运动,大力开发攀岩、山地自行车、山地摩托、山地汽车、野外探险、户外露营、漂流、垂钓、皮划艇等山地和水上户外运动康体养生产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企业入黔,建设一批省级山地和水上户外运动康体示范基地,积极举办世界山地汽车拉力赛、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全国山地自行车赛和徒步大赛等大型体育赛事,把贵州建成全国知名的健身康体基地。(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加快发展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推动远程医疗、移动医疗、健康软件开发、电子病历等技术的发展应用,建立权威统一、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积极发展数字化、信息化健康检测评估、体检、咨询服务等产品,加快“医疗健康云”、“食品安全云”、“心电云”、医疗影像+基因大数据中心、慢病大数据中心等大健康数据云平台建设,促进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建设国家健康云产业孵化基地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示范区。(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深化大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积极推动我省道地中药材、民族药“走出去”。在生物医药、养生康复、运动健身、健康管理等领域引进韩国、瑞士、德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推进与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合作建设国际智慧健康城等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体育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支持我省医学院校、中医药服务企业与东南亚、南亚等地区,探索联合举办国际传统医药学院、传统医药联合研发中心、传统医药数字化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等,打造面向东南亚、南亚的中医药合作基地。(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外事办)加快把贵州建成大健康产业国际合作重要基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升级改造,鼓励新建煤电项目采用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推进煤电一体化。因地制宜发展风力发电,加快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和浅层地温能,推广使用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源和浅层地温能。加快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创新煤炭交易方式,探索建立煤炭现货交易、期货交易、短期协议、中长期协议等交易新机制,建成西南煤炭交易中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商务厅、贵州证监局)加快习水—正安—岑巩页岩气勘查开发示范项目建设,打造黔北、黔东北页岩气开发基地,推进页岩气产业集群发展,建设全国页岩气开发利用综合示范区。加快盘江矿区、织纳矿区及黔北矿区煤层气勘查开发示范项目建设,打造三大煤层气开发基地。(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加强电力输送网络建设,加快建设贵州省地方电网。(牵头单位:贵州电网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继续推进“西电东送”“黔电送渝”“黔电送湘”工程,大力实施“黔电送深”对口帮扶毕节专项计划,逐年增加输送电量。支持电源点与周边省(区、市)开展市场化直接交易,鼓励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走出去”开拓省外市场。(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贵州电网公司)建立健全电量、电价调控机制,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和发电权交易,制定实施向社会资本开放增量配售电业务计划,逐步实现非公益性大工业用户用电量全部实行市场化交易,探索水电和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有效发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功能,到2020年,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占省内售电量比例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贵州电网公司)
(二)积极发展原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大力发展精细磷化工产业,重点推进煤电磷精深加工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食品级、材料级、电子级、医药级磷酸盐系列产品,培育发展磷化工产业集群,打造国际新型磷化工产业基地。依托毕节—六盘水—兴义能源资源富集和产业集中区,积极发展现代煤化工深加工产品,打造全国重要的煤化工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发挥我省磷煤化工技术优势,充分利用中东的磷、东南亚的煤等富集资源,在境外建设化肥、农药、煤化工等生产线,推动化工产业“走出去”。(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加快贵阳、遵义、黔西南铝产业集聚区和深加工基地建设,重点开发行业用铝产品和高端铝合金材料产品,合理发展建筑装饰用铝材。推进钢、锰等资源深加工和产业生态化改造,重点发展特种钢和锰深加工产品。依托遵义钛产业基础,重点发展新型钛合金材料和钛合金制品。(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积极发展特色轻工业。着力发挥“国酒茅台”品牌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全国酱香型白酒酿造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规划建设中国(贵州)白酒创新中心,培育发展白酒产业集群,推动白酒产业国际化发展。(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实施基地、企业、产品“三位一体”品牌战略,重点打造“三绿一红”黔茶品牌。积极拓展茶叶市场,围绕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特大城市和华北、东北、西北三大区域等重点目标市场,引导和支持茶叶龙头企业建立完善销售渠道,积极开设贵州茶叶专卖店、形象店、旗舰店。(牵头单位:省农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大力发展优质粮油、调味品、畜禽肉制品、乳制品、软饮料、果蔬制品等特色食品制造业,支持“老干妈”“贵州三宝”“山花牛奶”“黔五福”等特色食品品牌加快发展,打造特色绿色食品制造基地。(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加大卷烟生产技改力度,加强卷烟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进一步提升“贵烟”品牌竞争力,实现由烟草大省向烟草强省转变。(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
(一)推动航空航天技术和产品民用化、产业化。加快贵州航天高新技术产业园、贵阳高新·白云发动机产业园、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大飞机配套及通用航空产业,开发先进无人机、航空电机、航空标准件紧固件等优势产品,突破航空发动机、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等关键技术,推进航空航天技术、装备、系统和关键零部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构建航空零部件及维修产业集群,建设国家中小推力航空发动机设计、制造、试验、修理和服务基地。(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加快航空制造产业国际化合作步伐,积极参与国内外飞机制造协作生产和转包生产,为空客等提供航空零部件加工配套服务。(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
(二)建设全国重要的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山地旅游高端装备和穿戴设备制造,推动以旅游为龙头的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积极开发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推进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器、智能仪器仪表等关键部件的研发、制造与应用。大力推动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3D打印)等核心技术、软件开发、关键零部件及加工材料等研发和产业规模化发展,带动关键功能部件的本地化,打造研发、测试、制造、集成、服务全流程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加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整车驱动系统、控制系统技术研发,发展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轿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SUV乘用车,以及物流、观光、环卫等领域新能源专用车,推进贵阳、遵义、毕节、贵安新区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建设,引进或研究突破无线充电、车辆智能升级、自动驾驶等技术,布局发展辅助驾驶汽车、无人驾驶汽车等智能汽车。(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大力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
(一)加快完善地方金融体系。落实在黔设立金融机构财政奖励政策。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我省设立分行,争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贵州银监局、贵州保监局)积极向国家“一行三会”争取更多金融牌照和其他特殊牌照,吸引投融资主体集聚。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引进战略投资者。(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发起设立金融机构。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到我省设立法人机构、区域性总部、分支机构及后台服务中心、灾备中心。(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州银监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出台支持市场化运作产业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更好更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产业协作发展和收益分享机制,鼓励境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投资机构在我省开展业务,允许外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外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我省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内投外”“外投内”双向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商务厅)
(二)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争取中央将我省列为首批应用和推广新型绿色金融工具的试验区,创建贵安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打造全国新型金融先行区,建设贵阳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和互联网金融创业创新基地,加快贵州绿色金融交易中心建设,加快推广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培育发展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商业保理等金融服务业。支持贵阳市、贵安新区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支持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允许省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通过上市和发债等形式融资,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积极发展科技金融,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综合运用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投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采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鼓励省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创新业务模式,支持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水权等交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鼓励开展碳金融创新业务,推动我省风电、水电、森林碳汇等碳资产资本化。(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能源局、省林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推动研究动力煤、甲醇等优势品种设立交割厂库。(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贵州证监局)研究推动上市磷肥、尿素等期货品种。(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州证监局)
(三)努力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引进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支持发展离岸结算和跨境贸易结算。积极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运营试点,推动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积极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鼓励注册地在贵州的外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享受与内资企业同样的上市支持政策。(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州证监局)积极创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授信和审贷模式,合理设置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鼓励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等。(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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