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脱贫攻坚基础贵州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力加以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同步小康取得显著成效。
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行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实施六大脱贫攻坚战,强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央扶贫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各类项目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对我省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获批设立 3000 亿元规模的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有力支撑各项扶贫脱贫措施的落实。集中力量推进极贫乡镇脱贫,设立170 多亿元的极贫乡镇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组织开展以扶贫脱贫为主题的项目观摩会,召开大扶贫战略行动推进大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层层传递压力、交流经验、强力推进。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 2011 年的 1149 万人减少到 2015 年的 493 万人,五年累计减少贫困人口 656 万人,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比重从 9.4% 下降到 8.8%,超额完成“2015 年全省贫困人口比 2011 年减少一半”的目标。贫困发生率从 33.4% 下降到 14%,下降 19.4 个百分点。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区,对 65 万人实施了扶贫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
农民收入较快增加。2015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387 元,年均增长 14.4%。50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6964 元,年均增长 15.5%,增速比全省平均高 1.1个百分点。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省实现了 100% 乡镇通油路、100% 建制村通公路、75% 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解决了 1300 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466.73 万亩。农村危房改造 192.05万户。贫困地区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深入实施教育“9+3”计划和“免费营养午餐计划”,启动实施“1 户 1 人”扶贫教育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实现乡镇有卫生院、行政村有卫生室。对符合条件的 328.55 万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初步形成了教育扶贫、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救助等保障体系。扶贫协作不断深化。强化与东西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城市对接,在产业、教育、医疗、人才培养、劳务输出等方面加强合作。中组部、中央财办等 39 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省 50 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千企帮千村”等活动帮扶成效明显。
第二节 脱贫攻坚形势
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多方面原因,贫困问题仍然是我省最大的短板。
扶贫任务艰巨繁重。2015 年底,全省仍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3万人、9000个贫困村、66个贫困县,分别占全国的8.8%、7.0%和7.9%,贫困发生率 14%,比全国高 8.3 个百分点。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387 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60%;50 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964 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56.6%。并且,现有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依靠常规措施难以摆脱贫困。
瓶颈制约突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不便,不少贫困村通村路尚未硬化、晴通雨阻;饮水安全需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产业结构单一且层次低、劳动力素质不高、贫困人口增收难度大等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主观能动性有待提高。个别地方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不够。
尽管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但我省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 2020 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面临重大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对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向全世界公开承诺,到 2020 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确立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个庄严承诺一定会实现。省委、省政府以脱贫攻坚统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力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盼脱贫、盼发展的愿望强烈,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激发。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脱贫攻坚统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坚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着力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产业脱贫攻坚战、绿色贵州建设脱贫攻坚战、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教育医疗脱贫攻坚战、社会保障兜底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六个精准”统领脱贫攻坚,瞄准穷人、找准穷根,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识真贫、扶真贫、真脱贫。
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关键。结合实际,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发挥农业多种功能,让贫困群众享受增值收益,推动扶贫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使扶贫成果长期发挥效益,促进贫困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生态脱贫。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重在乡村的分工机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图销号、强力推进。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信心决心,消除安于贫困和等靠要思想,发扬自立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通过自身努力和辛勤劳动实现稳定脱贫。
坚持开放式扶贫。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开放式扶贫,调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省内省外两种力量,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加强国际减贫合作,以开放促脱贫、促发展。
第三节 攻坚目标
到 2020 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 年翻一翻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国贫困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确保现行标准下全省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有序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第三章 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迁出地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尤其是一、二类贫困村;2. 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3. 属于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或处于其他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区域;4. 地理位置距离中心城(集)镇和县级以上交通干道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远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搬迁对象除居住地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 受教育程度低,或劳动能力弱,或家庭农业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农业生产仍不能有效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 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按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途径统筹解决);4. 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的50户以下、且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寨,进行整体搬迁;5.对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
围绕“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和 50 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 以上的自然村寨,按照以上迁出地区域条件和搬迁家庭个体条件,全省共识别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162.5 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130 万人、同步搬迁人口 32.5 万人。
第二节 稳妥推进搬迁安置
安置方式。根据我省山区地形地貌特点和资源环境条件,以依托县城、中心集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服务区集中安置为主要形式,从严掌握中心村安置。为增强移民的社会、文化、心理认同,对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整体搬迁的,实行集中安置。允许进城务工、投亲靠友分散插花安置,但要从严审查和控制。
搬迁计划。2016 年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5 万人;2017 年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65 万人;2018 年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0 万人。
第三节 大力实施搬迁保障措施
盘活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地。推进迁出地“三块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保障搬迁农户的地权林权收益,让迁出地资源成为搬迁农户稳定的收入来源。
解决就业、就学、就医三大民生问题。迁出地与迁入地政府精准对接,统筹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搬迁群众每户至少有 1 个劳动力稳定就业,在安置地与当地居民在教育、医疗上享有同等待遇,搬迁不误学时。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在控制指标范围内优先解决搬迁群众中的 4050 人员就业。确保有就业愿望和培训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每户有 1 名劳动力得到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衔接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险三类保障。迁出地与迁入地政府精准对接,统筹做好搬迁群众从迁出地到迁入地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在搬迁过渡期内“三类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提供便捷服务,按照从高从优原则落实政策,为搬迁群众织牢低保医保养老安全保障网。搬迁群众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建设经营、农耕和公共服务三个场所。在安置地建设必要的惠民经营性公司、家庭农场以及文化活动广场、老年人活动中心、看护中心等公共服务站,让搬迁农户居住习惯、生活方便、就业安心,幸福快乐。
第四章 打好产业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农业产业扶贫
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着力在贫困县、极贫乡镇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因地制宜发展山上经济、林下经济、水中经济,大力发展蔬菜、茶叶、马铃薯、精品果业、中药材等,在适宜地区发展猕猴桃、苹果、李子、板栗、木耳、养蜂等,注重品牌建设,推进标准化、产业化生产。推动畜牧业发展从“以粮换肉”向“以草换肉”转变,从注重产品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打造一批生态养殖基地,推进适度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促进贫困县、极贫乡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通过东西扶贫协作、定点帮扶、企业帮扶、社会扶贫、减贫国际合作,积极引入龙头企业投资兴业,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连结机制。抓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促进要素整合、产业集聚、企业孵化。推进农业与二产融合,巩固特色食品加工和民族制药的支柱地位,着力推进畜产品、薏仁米、粮油等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培育新型业态,加快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有意愿的农村合作组织、贫困农户开办网店。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通过大力推进农业“接二连三”,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推进农业科技扶贫。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动植物繁育和疫病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鼓励和选派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领办创办产业基地,每个贫困村培育 20 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贫困县建立 10 个贫困山区种养殖精准扶贫科技示范产业基地,每个示范产业基地覆盖农户 1000 户以上。实施万名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帮助 100 个园区解决关键技术和应用转化技术,领办、创办、协办 100 家农业企业,加快推广农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和高效栽培模式、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适合贫困地区特点及需求的良种良法,办好供销社庄稼医院。创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科技示范村 30 个。
第二节 乡村旅游扶贫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对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以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 3144 个贫困村为重点,实施“百区千村万点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多种乡村旅游业态,积极开发美食餐饮、民俗活动、工艺特产等乡村旅游产品。加强乡村旅游创业扶持和从业人员培训,积极创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到 2020 年,乡村旅游收入达 1000 亿元以上,惠及 250 万农村居民。
发展民族文化体验旅游。充分挖掘贫困乡镇的民族民间文化,推进传统村落、特色古镇开发保护和民族民俗文化开发,打造和包装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品牌,创建特色民族村寨体验旅游品牌,加快重点民族特色示范村寨建设。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鼓励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生产销售,带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大力发展多样化、特色化、多元化的山地立体农业观光、传统作物种植等体验旅游,推进旅游与种植业、草地生态畜牧业融合,着力开发田园生态观光、农艺学习体验、自助采摘、健身养生、垂钓娱乐等乡村旅游产品,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水平与层次,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田园风光、民族风情、休闲农庄、家庭客栈、农家餐饮等乡村旅游业态,带动农民增收脱贫。
创新旅游扶贫模式。实施“旅游后备箱”发展工程,引导边远贫困村与县域内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点、旅游景区结对子,建设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特色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推荐名录,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店,生产旅游地所需的农特产品、旅游商品。落实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依靠互联网、大数据,推出乡村休闲养生、农耕文化体验等“旅游产品和线路的私人定制”,支持贫困群众建设具有当地民俗民风的农家客栈、森林小屋。启动省内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实施旅游扶贫培训工程,建立一批旅游扶贫的乡村旅游培训基地,开展农旅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贫困人口从事乡村旅游知识。
第三节 电商扶贫
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电子商务扶贫试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加强与阿里、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支持有意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办网店,鼓励和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引导贵州商学院、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中专院校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商务技能培训,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电商创业和农产品上网工程。依托互联网开展“农产品众筹”、个性化订单和“社区支持农业”项目试点,创新营销模式实现精准扶贫。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实施“土特产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一批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继续推进贫困地区乡镇、社区农贸市场、配送中心、商贸服务中心等建设。加快农村客运站点、邮政点综合服务站整合、发挥供销合作功能,引导物流业向农村延伸,逐步完善城乡货运配送体系,切实提高交通物流服务“三农”能力。建设农产品产业集群的快递配送平台,着力培育供应链物流、电商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应急物流等专业化和综合性物流,扶持贫困户参与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发展脱贫。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制定和应用。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大力推广六盘水“三变”经验,对农村土地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登记备案、评估认定,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实现资源变资产,推动生产要素集聚和优化,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将投入到农村的生产扶持类财政资金在不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入股到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部分量化为村集体或贫困农户的股金,实现资金变股金,按股比获得收益、享有分红,激活和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引导农民自愿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实现农民变股东,形成“联产联业、联股联心”、股份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经营机制,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加快林权制度改革和流转交易平台搭建,
推进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盘活林地资源要素。
探索资产收益对贫困人口的扶持机制。积极探索,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水电、矿产资源开发收益试点项目,创新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方式。因项目建设占用或影响导致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集体土地及地上附属资产等折股量化,形成集体股权,使贫困村集体和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操作模式和制度安排,加大力度推广实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确保贫困农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定期兑现。
第五节 就业创业扶贫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整合各类培训资源,规范管理培训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互联网 + 培训”等方式,实施“1 户 1 人”培训计划,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营销创意、品牌打造等差异化技能培训。开展“扶贫产业 +”普训,加强新生代职业农民培训,提高贫困人口从业能力。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免费职业培训等专项行动。到 2018 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1 户 1 人 1 技能”全覆盖。大力实施“雁归兴贵”工程,着力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和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积极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加大致富带头型、技术技能型等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小微企业主和返乡农民工创业者。
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原则,引导和帮助贫困家庭就业创业。加大对农村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开展劳务信息服务。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双百”工程,引导农村劳动力进入园区就业创业。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与产业聚集园区和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企业向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
扶持贫困人口创业。支持创建一批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将扶贫对象纳入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实现“点对点”对接。
开展地区间劳务协作。通过扶贫开发云信息渠道,输出地政府精准掌握劳动力状况和外出务工意愿,与东西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城市或其他输入地政府做好对接,完善落实转移就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外出就业。
第五章 打好绿色贵州建设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建设工程
将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千亿斤粮食增产、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重点生态工程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动员组织贫困人口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从工程建设中获得收益。组织指导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通过重点生态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生态林业产业,在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贫困人口长期稳定的收入,实现生态保护和扶贫脱贫双赢。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稳定的生态投入机制。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制定实施我省生态补偿实施办法,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权重,合理分配生态补偿资金。建立省级生态保护资金投入机制。统筹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大生态工程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开展贫困地区横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将湖泊、湿地、林地、草地等重要生态功能系统纳入综合生态补偿范围,建立健全省级财政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稳步推进退耕还湿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国家扩大在贵州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补贴范围。积极争取中央将贵州纳入资源开发补偿试点,探索实施对煤炭、磷矿、铝矿、汞矿、锰矿等矿产开发开展资源补偿。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支持贫困县运用碳汇交易、生态产品服务标志等补偿方式,探索市场化补偿模式。
设立生态公益岗位。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建立护林员制度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合理安排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奖励资金。设立生态区生态保护公益岗位,增加劳务收入。充实完善国家公园的管护岗位,增加国家公园、国家自然保护区周边贫困人口参与巡护和公益服务的就业机会。
第三节 加快发展生态利用型产业
用好我省贫困县、极贫乡镇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蔬菜、精品水果、草食畜牧业、生态茶叶、地道中药材等,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种养 + 循环农业”基地。用好我省贫困地区水质良好、总量丰富的水资源,做大饮用水产业规模,大力开发矿泉水、天然泉水、新型功能性饮用水等水产品,打响“黔水”品牌。念好“山”字经,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产品加工、林下养殖。积极发展循环农业、绿色农业、立体农业和生态渔业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第六章 打好基础设施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小康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适当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强县乡道路改造、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和通组路硬化,配套建设产业路,提高通乡公路等级,打通断头路。加强农村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水运码头建设。做好农村客货运输 , 分期分批投放农村客运和农村公交客运站等建设,探索“定点通”、“常年通”、“安全通”的农村客车营运新模式。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委托管养和个人承包养护、农民合同领养认养、“一事一议”等多元化养护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发展,积极选取一批项目实施好、工程推进快的县 ( 市、区、特区 ) 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确保到 2017 年实现“建制村通畅率 100%、建制村通客运比例 100%、农村公路列养率 100%,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率 100% ;到 2020 年全面实现具备条件的撤并建制村通畅率达 100% 的目标。
推进小康水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开展农村饮水设施改造和消毒设备配套工程,加强农村饮水水质保障工作,强化水源保护和信息化建设。到 2020 年,全面解决建档立卡 252.4 万农村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解决 248.52 万农村人口存在的农村饮水安全不巩固、易反复的问题。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 85% 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80% 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小型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 90%,其他工程的供水保证率不低于 95%。
推进小康电建设。实施能源惠民工程,对农村小水电供电片区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完善用能基础设施。到 2020 年,贫困村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 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 97.9%。户均配变电容量不低于 2 千伏安,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电能占贫困户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高。在光照条件好的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重点支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和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推广贫困村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微水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推进绿色能源乡村建设。加强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贫困户清洁能源比重。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实现全民共享能源福利。
推进小康讯建设。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加快农村光纤、电缆、邮政快递等通讯设施建设,推进供销社与邮政、快递等整合发展,提高贫困村信息服务能力。力争到 2020 年实现宽带网络覆盖所有贫困村,推动公路沿线、集镇、行政村旅游景区 4G 网络基本覆盖。培训农村信息员,确保每个村至少培训确定 1 名有文化、懂技术、能服务的信息员。以“互联网 +”推动各类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和电子商务资源接入村级站,实施贫困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工程。到2020 年,实现全省行政村通光纤和行政村通 4G 网络覆盖,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现代邮政“乡乡设所、村村通邮”的目标。
推进小康寨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处理等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饮水安全隐患等问题,全面完成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河道治理及美化亮化工程,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和田园景观。实施消防“六改”工程,定期开展村居消防隐患排查。到 2020 年,小康寨建设覆盖 6.9 万个村寨,90% 以上贫困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村庄保洁制度普遍建立。
推进小康房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将“最困难群众、最危险住房”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开发推广造价低、节能环保、结构紧凑的安全住房。到 2020 年,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系统中现有存量危房改造。
第二节 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加强三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加快建设片区外联内接的铁路网、高速公路网,积极争取国家铁路网、高速公路网连接我省三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提高国道省道标准,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开发性铁路建设,加快贫困地区机场建设布局,加快发展较快贫困地区的支线机场、通勤机场建设;完善红水河、乌江航道设施,提高红水河和乌江通江达海能力,构建我省贫困地区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
着力提升贫困地区重大水利设施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我省有 14 座大型水库、96 座中型水库纳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新开工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确保到2020年实现市市有大型水库、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全省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超过 150 亿立方米。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江大河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等要素保障。探索农村水利设施“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管养护机制,逐步推广“以水养水”的小康水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
优先布局建设贫困地区能源工程。着力推进贫困地区煤炭、煤电、油气、水电、风电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优先布局贫困县的能源建设项目;加快发展我省煤层气、页岩气产业,重点建设毕水兴煤层气产业化基地,继续推进跨省跨区重大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道建设。实施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强化农村供电服务基础管理,统筹城乡电网协调发展,全力提高农村电网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
第三节 着力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
推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建立跨省区、跨地域、跨部门的脱贫攻坚联动机制,落实片区牵头联系部门工作职责,统一协调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加快推进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突破区域限制,实现资源共享,推进区域性产业连片开发。实施左右江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推进支持老区的政策项目落地,认真抓好全省 37 个革命老区县脱贫攻坚工作。加快实施麻山、瑶山、月亮山等特困地区扶贫决战行动计划。
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特色轻工业、民族医药产业、民族文化产业、民族特需品、民族工艺品和民族地区旅游业。大力发展公益性民族文化事业,支持民族教育和人才培养,推进民族文化馆、民族博物馆、民族文化传习所建设,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在民族地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民族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民族自治地方加强民族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内部事务。进一步抓好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培养和吸纳少数民族乡参与社会管理,建立民族关系协调和监测机制、沟通联系机制,建设民族团结和谐繁荣发展示范区。支持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脱贫攻坚项目优先安排、优先扶持,确保 63 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到 2017 年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确保不让一个民族掉队。
扎实推进极贫乡镇脱贫攻坚。以解决 20 个极贫乡镇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为重点,按照“一个目标、一位领导、一支队伍、一个方案、一套考核机制”的要求,由 20 位省领导分别带队开展定点包干扶贫,以更大的工作力度、超常规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实现 20个极贫乡镇两年打基础、三年建成效、四年脱贫困的目标。从全省脱贫攻坚基金中明确 173 亿元设立极贫乡镇脱贫攻坚子基金,完善和创新资金筹措方式,积极整合中央和省各类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投入极贫乡镇建设。发挥极贫乡镇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把“决战点”变成“示范点”,带动周边乡(镇)脱贫。
第七章 打好教育医疗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不断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改善基础教育条件。加大教育资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先在贫困村实施“一村一幼”计划。合理布局贫困乡镇村中小学校、教学点,加快实施“全面改薄”项目,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农村借宿制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全面实施幸福校园、平安校园、自信自强、结对帮扶、亲情桥梁、全面资助等六项教育精准关爱工程,建设 1000 所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办好农村特殊教育,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使得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 90% 以上。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大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改扩建支持力度,扩大教育资源,提高普及水平。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远程教育建设,建立健全双语教学体系。全力推进贫困地区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快补充贫困地区师资力量,畅通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全面落实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大力争取“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倾斜贵州,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加大“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争取国家对边远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的“三区”3 万名支教教师更多支持贵州贫困地区。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 8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90%,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
继续压缩 6% 的行政经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学前教育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启动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行动计划。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继续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向全省就读高中至本科阶段学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并免除或补助学杂费,解决因学致贫问题。免除中职贫困学生的教科书费和住宿费,免除高中贫困学生的学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全力提高资助标准,在以往各类资助金的基础上,为中职、高中、高校贫困学生提供每生每年 1000 元的扶贫专项助学金,解决贫困学生在校的基本生活问题。完善省内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对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予以资助,优先安排助学贷款,优先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做到应助尽助。
第三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贫困地区的能力
实施省内高校倾斜性招生扶贫政策,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贫困家庭学生有公平上升通道。实施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积极争取国家高校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我省倾斜,争取省内高校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规模。
第四节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推进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推广“政府规划创办园区、企业建设标准厂房、配套发展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行“引厂入校”“引校进厂”“前店后校”等校企合作。加强与东部八个对口帮扶城市职教资源对接,推动实施东西职业教育特招计划,鼓励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或指导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提高中职入学率、降低流失率,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继续做好职业教育培训扶贫“1 户 1 人”三年行动计划。启动职教圆梦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省内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中职院校选择就业好的专业,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单列招生计划。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政策,鼓励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职业院校。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力争到 2020 年,“两后生”农村学生 100% 接受职业教育培训。
第五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健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加强全省贫困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临床专科及产科、儿科建设。强化省、市(州)级三甲医院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城市诊疗资源和咨询服务向贫困县延伸,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行城市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一对一”对口帮扶贫困县医疗机构,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 2020 年,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 万人口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贫困县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增加特殊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使中西部贫困地区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基本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教师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研究制定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招聘办法,鼓励地方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本土化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特殊教育发展:支持省、市(州)、县三级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开展学前教育,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特殊教育教学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等。支持特教资源中心(教室)建设。
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加强职业院校建设,全面实施“一户一人”就业培训计划,全省规划建设大专和职业院校 64 所,其中大专院校 8 所。雨露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就读职业,提升谋生技能。
职教圆梦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省的国家示范和国家重点中职选择就业好的专业,单列招生计划,从 2017 年开始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招生。
行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赋予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一定自主招聘权。加快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 90% 左右。
强化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医学专科学校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医学类专科学生,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项目。加强农村计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贫困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机构人才。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支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强民族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民族药药材和制剂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药资源保护利用,争取将更多具有良好疗效的特色民族药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第六节 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降低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费用实际支出。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稳定参保(合)率。统筹民政医疗救助、计生医疗扶助和扶贫资金,建立贫困人口特重大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 逐步提高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实行“门诊统筹补偿 + 住院统筹补偿 + 重大疾病补偿”模式,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 100%。推进医保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经转诊住院即时结报。健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时效,建设医前、医中和医后救助相结合救助体系。对突发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支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实现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参合率 100%。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优先发放贫困人口居民健康卡,建立贫困人口专项健康档案,实施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探索市域和省域内农村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居民健康卡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进一步核实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对贫困人口家庭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为有需要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推进健康扶贫服务协同。推动全省健康扶贫信息化管理,采集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及疾病信息,建立以居民健康卡为身份标识的贫困人口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贫困人口疾病关联性分析,深入挖掘分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健康影响因素,实施针对性的医疗和公共卫生干预和服务,推进健康服务、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的协同服务,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疾病负担。
第七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加强贫困乡镇村结核、疟疾等传染病防控力度,综合防治碘缺乏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等地方病,对农村贫困人口食用合格碘盐给予政府补贴,加强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防治。强化贫困村艾滋病筛查防治,并建立防治联系点,加强肿瘤随访登记,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
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实施新生儿疾病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项目,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扩大免费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实施 0-6 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基层计划生育队伍。
第八章 打好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困难程度,按照当地标准的 10%-30% 分类别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对农村低保中的季节性缺粮户实施好粮食救助。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确保 2020 年前,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措施,科学制定临时救助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县级医院建设“百院建设工程”,规划实施县及县级以上医院和急救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乡镇卫生院和计生站、村卫生室和计生站等建设项目。
妇幼保健(院):规划实施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保健中心、儿童医院等建设项目。
重大疾病预防项目:规划实施县级疾病预防控中心、传染病院、艾滋病关爱及康复中心等项目。实施新生儿疾病和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项目。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一站式”结算平台:贫困地区逐步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做到“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贫困人口看病就医。标准,规范临时救助范围,有效保障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基本生活。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结合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以县为单位全面建立起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继续对农村低保中的季节性缺粮户实施好粮食救助。确保到 2020 年前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以及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全部脱贫。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科学测算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将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作为民生必保项目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完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提高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为特困供养人员有效提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
第二节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把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作为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持续做好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建立长效缴费激励补助机制,引导群众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积极探索家院互融、互助养老等适合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拓宽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来源,提高老年人养老的物质基础。完善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 2500 个农村幸福院,新建和改造一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29 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儿童福利院 ) 和孤儿院。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完善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实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留现行100元最低缴费档次,支持有实力的县(市、区)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十三五”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比“十二五”末翻一番。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保护体系
完善“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全面做好“三留守”人员的基础管理工作,探索健全关爱服务的制度机制,形成党政主导、群团协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的良好氛围。建立留守儿童之家,设计切实可行的关爱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定时开通视频电话,让留守儿童与在外家长进行情感交流。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的方式,帮助农村留守人员缓解生产生活困难,建立健全养老、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服务,让“三留守”人员有依靠有保障。加快建立以维护儿童、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鼓励农村妇代会主任、心理咨询专职教师、社会志愿者等群体为农村留守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2020 年,建成全省农村儿童的安全保障网,加强救助站建设,健全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关爱救助体系。
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农村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持。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第九章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
第一节 强化东西扶贫协作
开展多层次扶贫协作。建立与东部帮扶城市精准对接机制,确保帮扶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贫困户。推进东部帮扶城市与我省8个市(州)贫困县县乡村结对帮扶,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精准对接,不断深化帮扶合作,进一步提高帮扶的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加强我省党政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东部对口帮扶城市挂职学习,促进思想解放、观念转变、能力提升。
开展产业就业扶贫合作。推进与帮扶城市合作共建园区,引进帮扶城市企业到对口帮扶地区投资兴业,有效承接帮扶城市产业转移。充分发挥帮扶城市与贵州旅游资源差异性大、互补性强的优势,整合帮扶双方旅游资源,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大帮扶双方在旅游市场拓展、项目开发、招揽客源、机场航线开通等方面的合作力度,联合打造一批旅游精品线路,联合开展旅游项目招商推介和旅游产品营销推广,构建跨区域旅游协作网,共同开发互为目的地的旅游客源市场,推动旅游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提高我省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技能培训,促进我省贫困户劳动力向东部帮扶城市有序转移和稳定就业。
开展教育医疗扶贫合作。积极争取东部帮扶城市支持建设一批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运动场等基础设施,援助一批教学设备,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引导双方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开展结对帮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升我省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尤其是乡村教师队伍素质。积极争取东部帮扶城市支持,加快我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能力建设、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疗管理、医疗技术、临床科研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进远程会诊、远程继续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帮扶城市医学专家义诊行动和“慈善光明行”活动。争取对口帮扶城市支持我省民营医院建设,通过合作办医等方式提高民营医院医疗水平。
第二节 开展定点帮扶
完善省、市(州)、县三级脱贫包干责任制,根据当地脱贫规划制定帮扶年度计划,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明确包村包户的对象和帮扶责任人,推进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