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5〕2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围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提出的6个重点方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并按通知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于5月1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申报书一式十份及其电子版报送我委。
附件电子版可在省经信委网站(www.gzjxw.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装备工业处 杨娟,0851-86827783,27658928@qq.com
信产办 胡鹤,0851-86823064,19902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