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黔西南州工信委、贵安新区经发局,仁怀市、威宁县发展改革局:
按照《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各市(州)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我省万家企业开展了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综合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告。
我省万家企业共计275家,本年度实际考核了204家,占我省万家企业总数的74.2%,由于企业关停、市场变化、兼并重组等原因,71家企业未纳入考核,占我省万家企业总数的25.8%,均为工业企业。
实际考核的204家万家企业2013年度共实现节能量95.05万吨标准煤,累计共完成节能量372.43万吨标准煤,完成了“十二五”目标的95.25%,比时间进度目标234.6万吨标准煤多137.83万吨标准煤,完成了时间进度目标的158.75%。实际考核的204家万家企业中,29家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占实际考核企业总数的14.2%,153家为完成,占实际考核企业总数的75.0%,14家为基本完成,占实际考核企业总数的6.9%,8家为未完成等级,占实际考核企业总数的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