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程序,6月17日至25日,安顺市发展改革委派出检查组对2014年省、市重大项目中的16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采取各县区对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安顺市发展改革委再进行抽查的方式进行。共对8个县、区(管委会)16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涉及公共社会事业、道路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类项目。
本次检查重点为项目建设程序、项目招投标情况、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情况、资金到位情况、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及工程建设进度等。通过检查,被查项目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确定实施单位且已开工建设,但多数项目资金到位率差(特别是地方政府投资或企业全额垫支项目)、项目建设程序及管理不规范;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部份项目存在边建设边完善手续的情况,致使个别项目因设计深度不够及勘察不到位导致项目超概,甚至超概数额较大,如开发区西航路延伸段(上头铺至石板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有些项目至今由于土地手续未落实,完工后无法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部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存在擅自变更承若人员等情况,同时施工资料不全,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总监长期不到场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求业主方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确实履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单位要履行好监理职责,强化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和控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完善工程资料归档工作,加快对完工工程竣工验收,以确保项目实现其应有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