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三地共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别为:
贵阳市:百花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毕节市:龙官桥水库,赫章县大、小花渔洞,赫章县结构乡鱼洞,赫章县哲庄乡中坝水库,纳雍县大坪箐水库,黔西县重新镇干河沟水库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黔东南州:荔波县小七孔镇架桥、三都县都江镇排俩沟、三都县中和镇水平水库、平塘县者密镇麻地坪、瓮安县猴场镇桐木水库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方案要求,要根据调整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方案明确,要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