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区《关于审批〈贵州贵安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黔贵安管呈〔2017〕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贵安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你区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城乡发展用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
三、你区要将《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将规划调整完善文本、图件、数据库等相关成果资料按要求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