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贵阳市天然气高压环西线工程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的请示》(黔燃气呈[2012]212号)收悉。
该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我委于2012年11月22日以黔发改能源[2012]3333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为高压管道57.1公里,管径711毫米,年输气能力2亿立方米,配套建设门站及高中压调压站5座,项目总投资4909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省政府令第116号),《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规定》(省政府令第89号),经审核,同意该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现就该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准贵阳市天然气高压环西线工程项目招标初步方案。
二、请按照下表所列事项进行招标。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标段划分 |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
管线设计、施工、重要材料(EPC) | ▲ | ▲ | ▲ | 1 | 23119 | 1、EPC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资质(管道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资质条件; 2、监理投标人应具化工石油油气储运工程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燃气热力工程甲级资质; 3、勘察投标人应具备勘察甲级资质。 |
||||
监 理 | ▲ | ▲ | ▲ | 2 | 700 | |||||
勘 察 | ▲ | ▲ | ▲ | 2 | 400 | |||||
场站设计 | ▲ | ▲ | ▲ | 1 | 250 | 1、场站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资质(管道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场站监理投标人应具化工石油油气储运工程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燃气热力工程甲级资质; 4、场站勘察投标人应具备勘察甲级资质。 |
||||
场站施工 | ▲ | ▲ | ▲ | 1 | 2003 | |||||
场站重要设备、材料 | ▲ | ▲ | ▲ | 1 | 8426 |
三、招标标段:此工程共划分为8个标段,分别为:
1、管线设计、施工、重要材料(EPC)为一个标段;
2、监理为2个标段(管线、场站各为一个标段);
3、勘察为2个标段(管线、场站各为一个标段);
4、场站设计为一个标段;
5、施工为一个标段;
6、场站重要设备、材料为一个标段。
四、招标公告应当至少在一家省指定媒体发布(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
五、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六、在招标活动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初步方案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
请据此开展招标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