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区产业转型升级,云岩区日前出台《云岩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十条措施(试行)(也称“黄金十条”)》,从产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招大引强、支持科技创新、奖励经营贡献、支持企业上市、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用多项新的优惠政策吸引投资者投资兴业,努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
“黄金十条”针对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云岩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年度对云岩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核算基数)不少于200万元的新引进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未明令禁止的,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项目一旦落地,将给予一定条件的财政奖励和税收补贴,为项目建设创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让投资者实实在在受益。“黄金十条”在“招大引强”上亮点多多,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将全国以上总部新设立在云岩区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0万元、900万元、800万元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的控股或全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对新引进的企业,“黄金十条”规定,自注册年度起第1-5年,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其当年对云岩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核算基数)的50%予以奖励。对享受本条政策期满5年的企业,自第6年起有资格申请效益贡献奖励,为期5年。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区级留成部分较以前最高年度增长的增量部分,按50%予以企业奖励。“黄金十条”指出,对达到相关政策要求且年度亩均土地对云岩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再追加10%的经济贡献奖(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核算基数)。
“黄金十条”在高管人才奖励方面要求,企业自注册年度起第1-5年,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经认定以其工资薪金所得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按100%额度予以奖励。在办公用房扶持上,企业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给予场地扶持,补贴期限3年,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买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黄金十条”要求,鼓励新引进企业首发上市,对于引进并成功在境内主板上市的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含上级匹配);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含上级匹配);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含上级匹配)。对带动性引领性极强,对云岩区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经区政府个案审定可另行予以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