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重点开放平台的信贷支持,支持银行适当下放分支机构信贷审批权限,在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流程改进方面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各大银行总行、证券和保险等总公司的金融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鼓励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创新融资模式,搭建金融发展平台。积极构建多层次的融资平台,逐步健全金融体系,构建风险投资、担保基金、地方性金融机构、股票以及债券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融资平台。采取私募和公募相结合方式,鼓励风险资本来源多元化。激励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建立财政资金引导机制,进一步扩大现有专项资金规模,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银行、证券、保险、融资性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1+7”重点开放平台的支持力度。
大力推进金融开放,鼓励“1+7”重点开放平台内金融机构与国外金融业交流和合作,争取率先落实有关对外开放金融政策。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特别是吸引国外金融机构在“1+7”重点开放平台内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