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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1-30 08:51:29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成就

  环保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逐步推进。“十二五”以来,随着国家环境信息和统计能力项目、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立完善,贵州省环保厅先后建设了“贵州省数字环保”平台、贵州省“环保云”平台、水质和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联网平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平台、贵州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贵州省环境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省厅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等一系列重点项目,不断推动贵州省环境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和应用服务水平提高,为全省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环保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依托国家环境信息和统计能力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成覆盖所有区县的四级环保业务专网。省环保厅及直属单位、各市(州)环保局还通过光纤方式接入了贵州省电子政务专网。

  环保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全省9个市(州)环保局有6个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信息机构,环境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逐步由兼职向专职转变,专业素质不断提升。

  环保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贵州省环保厅先后制定十多项环境信息化管理制度,内容覆盖贵州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管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管理、“贵州省数字环保”平台运行维护、使用管理等各个方面,环境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逐步确立。

  (二)发展形势

  1.各级政府对环保大数据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在环保等重点领域引入大数据监管,主动查究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将大数据提升到国家战略,要求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促进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构建“互联网+”绿色生态,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2016年环保部印发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要求“通过生态环境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实现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工作,2015年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深化生态环境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绿色环保服务体系,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2016年贵州成为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大数据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贵州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围绕“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总要求,突出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顺利实施两大战略行动的关键支撑。2016年《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大力开展环境大数据建设,助力“大扶贫、大健康、大旅游”战略实施,落实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要求“加快环境大数据全省统一的收集、计算分析、联动平台建设,建立起适应我省环保工作要求的环境大数据应用体系。”同时,各市、区县政府也对环保大数据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2.环境监管对环保大数据建设提出了新需求

  2016年,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被环保部列为全国首批6个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试点单位之一,要求加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做好大数据现行应用建设支撑等工作。

  “十三五”时期,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重大机遇和挑战,迫切需要科学决策和管理创新。全省环保系统急需将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作为为决策提供依据、为管理提供支撑、为民众提供服务的重要抓手。

  目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推进环境大数据建设的呼声很高,需求强烈。环境大数据建设将成为环保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覆盖环保各领域的一项综合性工作。

  3.社会公众对环保大数据建设提出新期盼

  “十三五”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意识增强,提升环保公共服务需求愈发迫切。为了推行电子政务、加强公共服务创造条件,提高环保服务网络化、办事便捷化程度,满足群众环境权益,建立更加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型环保机关,加快推进环境大数据建设已成为人民群众现实的必然期盼。

  (三)存在问题

  1.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健全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在“数字环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了统一的数据中心平台,实现了部分业务数据的整合,但原有数据中心未建立起成体系的标准规范,离大数据发展所需的标准化指导作用尚有差距。

  2.数据聚通用水平有待提升

  环保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尚未建立,或未充分应用,未能实现环保业务从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分析到工作流程的全面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业务数据分散在不同的业务部门,信息“孤岛”、“烟囱”现象存在,信息资源集中整合、共享服务、综合利用和开发水平低,严重制约环境管理效能提升。

  3.基础支撑能力有待提高

  全省环保业务专网标准低,各级环保部门缺乏稳定的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与全国地方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存在差距。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核心,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完善制度标准体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资源整合互联和数据开放共享,促进业务协同,推进环保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通过环保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推进环境管理转型,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为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立统一的环保大数据建设信息化工作机制,明确环境大数据建设部门职责,加强环境信息化统筹规划,围绕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顶层设计,三级联动。实现全省环境信息资源统一汇聚、深入应用、共享服务,涵盖省、市、县三级环保机构规划建设和应用。

  重点先行,逐步覆盖。根据环保部大数据试点任务要求,先在环评、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执法、环境信息服务方面实现突破,通过整体规划和阶段性实施,在五年的时间内逐步实现环境监管、监察、风险管控、政务办公、行政审批、决策指挥等环保大数据应用全覆盖。

  健全规范、保障安全。建立环保大数据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保障数据准确性、一致性和真实性,建立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保障信息安全。

  集中运维,注重成效。加强环保大数据信息化运维平台及队伍建设,保障环境保护大数据信息化支撑能力;提升环保大数据信息化运行能力,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信息化应用效果评估,发挥环保大数据支撑作用。

  (三)主要目标

  通过贵州环保大数据建设,打造“12347”大数据应用体系,实现对全省海量环境数据相关信息资源的一个入口、一体化、一站式全面采集,汇聚各类环境相关资源,实现环保部门之间、环保部门与其他社会机构及社会公众无缝共享、交互应用,通过深入数据挖掘、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可视化分析结果展示。

  形成一张桌面集成全部应用,连通各类资源,及时感知污染、监控环境质量、管理环境业务、预防环境风险、处置环境应急事故;形成一张图鸟瞰全省环境状况,预测发展趋势,辅助管理决策;形成一张网纵向链接上下级,横向连接各部门、厅局、机构;形成一个大数据中心囊括全省海量环保大数据资源,提供服务智慧共享。

  1.生态监管智能化

  充分运用大数据“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的特点,通过环境大数据采集与应用平台,整合七大环保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形成全省环境保护大数据采集入口,把控数据采集源头;通过部内、部际数据整合,形成广样本、多结构、大规模、实时性的环境大数据体系,利用大数据的特征关联,精准定位环境问题根源、预测后续发展趋势,创新环境监控监测、监察监管、环评审批、风险应急、行政办公、公告服务等环保业务应用。

  2.环境信息共享化

  整合现有环境信息系统,统筹立项新建信息系统,做好信息化和大数据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建设。搭建大数据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立大数据标准制度规范体系和建设制度保障体系,明确数据标准体系架构和建设要求,促进海量数据融合交互、灵活共享、开放应用,支撑一线环保业务工作,成为全天候数据保障系统,用数据打通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交易、排污收费、环境应急、督查执行等各管理环节,用数据支撑业务,用数据整合管理,形成以大数据为驱动的环境管理新模式。

  3.环境管理科学化

  搭建环保大数据分析决策应用平台,应用大数据加速推动环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发现趋势、找准问题、把握规律,说清污染物排放状况,说清环境质量的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准确预测、预报、预警环境质量,准确预测、预警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发展,提高环境形势分析能力,实现环境管理部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推动环境管理创新,加速环境中各类问题的有效解决,提高全省环境管理决策水平,促进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

  4.环境服务便民化

  提升公众服务大数据应用,开拓、完善面向社会各方公开服务的新渠道,打造互联网+环境服务的新模式,提升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的热度,构建以环保部门、企业、社会公众为多元主体的环境污染防治体系,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作用,打造政管企、民监企的双管齐下模式,让更广泛的社会公众、企业参与到环境的管理和决策中。采集海量社会公众环保信息需求,收集各类民意信息、诉求信息,与环保部门的业务数据相结合,进行分析揭示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发现现象背后的规律,提高环境保护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总体架构

  依托“贵州省数字环保”、“贵州省环保云”平台,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核心,建设、完善环保业务信息化体系,搭建大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决策应用、可视化展示一站式平台,全面推动“12347”全省环保大数据体系建设。

  一个中心:建立环保大数据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按照大数据管理标准及规范,将采集的海量数据汇聚、共享、交换,实现环保大数据资源集中管理与维护。

  两大平台:建立环保大数据基础设施支撑云平台和分析决策应用平台,依托云上贵州基础设施资源,对环保大数据信息资源建立模型、价值挖掘,形成大数据驱动的七大环保业务分析决策应用。

  三大门户:将环保业务分析决策应用成果,以可视化方式展现,提供环保大数据内网门户,满足全省环境管理业务人员及决策者业务需求;提供环保大数据外网门户,满足公众及社会机构,对环保大数据资源共享的需求;提供环保大数据移动门户,满足环保大数据多渠道便捷获取的需求。

  四大体系:建立环保大数据平台的标准规范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安全运行体系及运行维护体系,保障环保数据资源一致性、规范性、安全性、可靠性,满足环保大数据应用长远发展的需求。

  七大应用: 推进环保业务应用信息系统体系建设,全面覆盖环境监测监控、监察执法、环境监管、风险应急、行政许可、政务办公、公众服务七大业务层面,支撑环境质量可控、环境行为可管、环境风险可防、环境应急可处置、环评入口可把控、行政审批及处罚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形成信息共享的环保业务协同管理模式。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数据整合共享

  提升数据资源获取能力。加强环境数据资源规划,明确数据资源采集责任,建立数据采集责任目录,避免重复采集,逐步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应用”。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创新数据采集方式,提高对大气、水、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多种环境要素及各种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基于环保云规范数据传输,积极配合环保部先行大数据应用的业务数据采集,确保数据及时上报和信息安全。

  加强数据资源整合。严格实施《贵州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破除数据孤岛。建立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利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管理系统,实现系统内数据资源整合集中和动态更新,建设生态环境质量、环境污染、环评审批、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环境信用等省级环境保护基础数据库,建立环境大数据全省统一的收集、计算分析、联动平台。通过贵州省云上贵州平台接入贵州省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库等其他基础数据资源,拓展吸纳相关厅委办局、行业、大型企业和互联网关联数据,形成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推动数据资源共享服务。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力,制定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编制数据资源共享目录,重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数据共享。基于环保业务专网和电子政务专网建设环境保护基础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提供灵活多样的数据检索服务,形成向平台直接获取为主、部门间数据交换获取为辅的数据共享机制,开发环境保护大数据产品,提高数据共享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推进环保数据规范开放。建立环境保护数据开放目录,制定数据开放计划,明确数据开放和维护责任。优先推动向社会开放大气、水、污染源等环境保护质量监测数据,区域、流域、行业等污染物排放数据,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自然生态数据,环境违法、处罚等监察执法数据。依托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建设环境数据中心,提高数据开放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创新环境监管模式

  推动环评统一监管。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数据标准、共享机制,建设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环评统计分析、预测预警能力,推动环评监管事前审批向事中和事后监管转变,实现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数据“一本账”的管理模式。

  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加快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完善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拓展社会化监测信息采集和融合应用,支撑环境质量现状精细化分析和实时可视化表达,提高源解析精度,增强环境质量趋势分析和预警能力,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强化企业排污信息公开,为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加强自然生态数据的集成分析,实现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自然保护区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监察执法。

  建立“一证式”污染源管理模式。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利用排污许可证“证载”内容,支撑排污许可和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评、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环境税)、许可证监管等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唯一的固定污染源信息名录库,对污染源进行统一编码管理,实现污染源排放信息整合共享,有效推进协同治理,开启“一证式”污染源管理新模式。

  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利用移动执法、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违法举报、互联网采集等环境信息采集渠道,结合企业的工商、税务、质检、工信、认证等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相对精确定位企业未批先建、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预警企业违法风险,支撑环境监察执法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查究违法行为转变,实现排污企业的差别化、精准化和精细化管理。

  加强环境信用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在环保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检查执法、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环保科技项目立项、环保评先创优等工作流程中,嵌入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调用和信用状况审核环节。对不同环境信用状况的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对环境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加强对失信的约束和惩戒。探索在环境管理中试行企业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制度。

  增强社会环境监管能力。通过采集和集成多源异构环保举报数据,实现智能化环保举报感知、异常探测,发掘环保举报需求,智能化分析举报情景,动态生成和调整环保举报管理进程,实现全省环保举报工作协同、有序、高效管理。

  (三)加强环保科学决策

  提升宏观决策水平。持续加强水、气、土三大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推进赤水河、乌江、清水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大数据,大气污染源清单、治理措施、环境容量与质量保障等监控、预警、决策大数据应用,做到五个“准确”,准确反映现状和变化趋势;准确找准源头;准确预报预警;准确评估评价,准确施策治理。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进展、计划实施、资金执行、成果绩效等动态监控和评估,支持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专业化、精细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决策预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快速搜集和处理涉及环境风险、环保举报、突发环境事件、社会舆论等海量数据,综合利用环保、交通、水利、安监、气象等部门的环境风险源、危险化学品及其运输、水文气象等数据,开展大数据统计分析,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建设基于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的环境应急大数据应用,提升应急指挥、处置决策等能力。

  加强环境舆情监测和政策引导。完善互联网大数据舆情监测体系,针对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建设项目环评、污染事故等热点问题,对互联网信息进行自动抓取、主题检索、专题聚焦,为管理部门提供舆情分析报告,把握事件态势,正确引导舆论。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全面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整合集成建设项目环评、危险废物转移、排污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等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和信息,建立健全网上审批数据资源库,对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透明公开。

  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满足公众环境信息需求。完善信息公开督促和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和解读,传递全面、准确、权威信息。不断扩充厅长信箱、投诉举报、留言咨询、12369环保热线、微博微信等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公众意见、建议和举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五)完善环保云平台建设

  加强环保云基础设施技术架构、空间布局、建设模式、服务方式、制度保障等方面的统筹优化,实现网络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安全资源的集约建设、集中管理、整体运维,实施新建业务系统环保云平台部署,保障信息安全。

  推进数据传输交换、管理监控、共享开放、分析挖掘等基本功能,支撑分布式计算、流式数据处理、大数据关联分析、趋势分析、空间分析,推动环保大数据产品开发和应用。
 

  五、重点工程

  (一)环保大数据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设

  建立环保大数据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按照大数据管理标准及规范,聚合原有分散在各个环境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数据,进行集中管理与维护,实现环境大数据资源汇聚集中管理。

  建立全省统一的环境保护大数据标准规范,确保厅各业务系统、市州、区县系统接入汇总到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的一致性、规范性、兼容性,建立适用于我省环境保护大数据特征及大数据应用要求的管理及维护标准体系。

  建立全省环境大数据交换系统,实现将各级环保系统以及外部业务数据交换到大数据中心,将各类数据交换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

  建立全省环境大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对各类原始数据进行数据的抽取、清洗、质量检查、整理整合等应用服务,进行集中汇聚规范存储管理,形成统计报告和细节报告。

  建立环境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现对全省各项信息化应用系统使用情况的掌控,保障全省环保信息化应用的成效和稳定

  对省厅环保大数据平台各种数据资源提供对外服务共享,为纵向、横向部门提供环境保护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

  (二)环保大数据基础设施支撑云平台建设

  建设环保大数据基础设施支撑云平台,依托云上贵州基础设施资源,采用以租代建形式,积极推进网络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安全资源的集约建设、集中管理,完成配合环保部开展的国家、省两级环保云建设与连通工作。

  建设环保大数据平台运行监控平台,对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的硬件设备、网络、软件平台、应用系统进行监控,监控运行状态、故障预警等,保障设备、系统、网络和环境保护大数据平台的稳定运行。

  (三)环保大数据分析决策应用平台建设

  建设环境大数据决策分析服务平台,进行大数据多维分析建模,重点推进环境质量、监察执法、风险应急、环评审批、政务办公、公众服务等分析决策应用。

  1.开展环境质量分析决策应用

  对水、气、土壤、辐射等要素,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分析算法、分析模型,发现存在问题,预测后续发展趋势,为水、气、土壤、辐射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依据。

  2.开展监察执法执法分析决策应用

  对执法迁徙动态图、高危企业预测、现场监察动态表单饱和度、监察执法人员综合评价、监管监察监控联动、污染源档案管理,进行大数据建模分析,精确掌握监察执法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方向,推动执法高效规范。

  3.开展风险应急分析决策应用

  对环境事故应急准备防范环节进行预测分析,根据各项指标情况分析出每个区域发生环境事故的概率、不同类型事故的概率,并预测后续发生事故的区域、时间范围及事故类型,根据预测发生的事故时间及类型,提前准备应急资源、预案等,提升事故应急的先知性。

  4.开展环评审批分析决策应用

  基于海量项目审批相关信息资源,建立物料衡算、关联分析等模型,应用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进行挖掘,准确评估、预测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环境影响范围,综合确定是否审批。

  5.开展政务办公分析决策应用

  利用分词技术,从系统来文、发文管理功能页面抓取公文热词;对系统栏目访问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以热力图可视化直观展示,辅助页面栏目优化调整;对系统运行状态追踪监控,辅助维护人员巡检、优化,防范系统重大事故发生。

  6.开展公众服务分析决策应用

  对大数据分析应用数据进行共享服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供公众知情权,具有产业价值的环保大数据依规开放。

  (四)环保大数据可视化应用三大门户建设

  建设环保大数据内网门户、外网门户和移动门户,结合可视化技术,将环保大数据应用成果以各种图表、GIS、动态图等形式进行展现,构建领导驾驶舱、环境保护一张图、智能BI,形成完整的大数据可视化全景图,实现环境保护大数据可视化应用,满足环境业务管理部门、公众、社会机构等环保大数据应用需求。

  (五)环保业务应用信息系统体系建设

  重点推进七大环保业务应用信息系统体系建设,拓展环境数据采集来源,应用大数据采集技术,实现各类型海量环境大数据的采集、交换入库。

  1.监测监控应用

  完善全省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对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重金属等污染物多项指标进行全天候自动实时监控,水、气、土壤、生态、机动车等监控及预警决策支持平台,对大气、水体、噪声环境质量指标进行监测感知,准确、及时采集、整合、管理与发布我省污染物排放及环境质量状况监控、监测数据,重点支持赤水河、乌江、清水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

  2.环境监察应用

  完善移动执法系统,支持移动执法三期建设,实现省、市州二级部署,省、市州、区县三级应用,实现全省环境监察业务垂直规范管理。

  完善项目监理监管系统,对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实现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业务规范化、流程化、信息化管理。

  完善环境信访管理系统,针对环境信访投诉业务办理工作,实现投诉事件的登记、分发、调查、督办、回复的跟踪管理和台账管理,与移动执法系统对接联动,实现案件投诉、案件调查取证一体管理。

  构建环境行政处罚系统,实现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和规范化,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直观的数据支撑。

  建设环境监察管理系统,按照全流程、电子化的要求对环境稽查工作进行管理,实现环境管理日常稽查、专案稽查、专项稽查、排污费稽查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建设监察考核评价管理系统,实现对环境监察机构内部的办公情况、业务处理情况、环保执行力情况、监察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企业环境信用采集、查询、公示、评价体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激发企业环境保护的内发动力,增强企业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

  3.环境监管应用

  完善辐射业务管理系统,对我省辐射企业、辐射监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监管执法,建立统一的辐射企业信息库和辐射监测机构信息库。

  建立全省天然辐射水平数据库、人工电离辐射污染源数据库及人工电磁辐射污染源数据库。

  建设省、市两级核技术利用监管执法系统,实现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在线监管。

  建设危险废物物联网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对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信息化跟踪管理。

  建设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科技项目工作的网络化管理,辅助科技项目管理决策。

  完善排污权交易管理系统,对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权初始化分配、排污权现场交易、交易信息在线监控及系统安全管理等各个具体业务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

  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系统,对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运行成效进行执法监督,对农村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做出综合评估。

  建设清洁生产管理系统,对清洁生产任务下达、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清洁生产跟踪管理等清洁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建设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为污染源建立一套实时、完整、唯一的信息档案,档案数据囊括企业基本信息、排污信息及污染源整个生命过程环境业务信息,为环境监察、监管等提供支撑。

  4.环境应急应用

  建设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对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分类建库管理,实现环境应急指挥管理一张图一体化管理,实现风险提前防范、事前充分准备、事中及时处理、事后准确总结,全过程管理环境风险及应急事故。

  建设移动应急系统,实现环境应急现场办公,包括风险源排查、移动监测采样、现场反馈、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功能。

  建设企业外网风险应急申报系统,提供企业外网申报平台,实现企业自动申报环境应急相关信息内容。

  5.行政许可应用

  建设全省环境影响评价三级联网审批系统,为项目环评审批、竣工验收备案、三同时监管等业务提供信息化支持手段,实现企业外网申报、环保部门内网审核、处理结果外网公示的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三同时”的网上跟踪管理,提供多种统计查询及预警提醒模式,充分发挥环评中枢作用。

  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系统,实现技术评估工作的受理、分派、办理、督办的电子化流程,并建立环评单位、环评人员、专家信息库,为评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建设辐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模式,管理辐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和验收申请等业务。

  建设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实现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和信息共享。

  6.政务办公应用

  完善全省综合行政办公系统,实现省、市、区县三级环保机构无障碍快速、高效公文下达、流转、审核、签批、上报等行政事务、文档的一体化流程化处理,实现与省电子政务网的公文收发对接,

  建立移动办公系统,将政务公文审批、流转、信息查询等延伸到移动终端,方便领导审阅及批复,提高公文流转的效率。

  7.公众服务应用

  完善APP移动端公众服务平台,实现环境信息公开查询、空气质量、环境状况信息查询和环境问题的投诉反馈,拓宽公众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参与进环境管理工作。

  完善国控污染源减排监测信息网,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按要求进行发布。

  完善办事大厅申报系统,实现企业相关业务的外网申报、环保部门内网审核的环保。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成立“信息化(环保云)建设领导小组”,坚持“统分结合”的建设模式,完善环保大数据建设与应用统筹机制,协调各部门分类实施,有序推进我省环境大数据建、管、用。

  加大环保大数据建设与运维资金的持续投入力度,加强环保大数据人才队伍的充实与培养,提升与环保大数据支撑专家合作程度,保障大数据建设相关任务顺利开展。

  (二)健全管理制度体系

  健全环境大数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建设责任,规范环境大数据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地开展建设工作。

  建立环境数据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数据责任、义务与使用权限,合理界定业务数据的使用方式与范围,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和应用,保障数据一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制定环境信息资源管理和数据贡献考核评估办法,促进数据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程度共享和开放。

  (三)建立标准规范体系

  加强大数据标准规范研究,重点推进环境数据整合集成、传输交换、共享开放、应用支撑、数据质量与信息安全等方面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四)规范运行维护体系

  规范运行维护流程,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加强大数据运行保障、监控预警能力建设,依托云上贵州资源及专业化运维队伍,对网络、计算、存储、基础软件、安全设备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实施集中运维,实现系统快速部署更新、资源合理高效调度、网络实时动态监控和安全稳定可靠,提升运维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的信息安全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等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开展信息安全等级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重大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构建环保云安全管理中心,增强大数据环保云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应用系统等的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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