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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7-11 09:28:49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一)学前教育发展成效显著

       实施学前教育突破工程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资源明显扩大,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全省幼儿园在园人数从2010年的76.91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130.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从55%提高到80%,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义务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贵州特色”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生学业水平得到提高,义务教育进入以巩固提高为主保障水平更高的时期。建成3000余所寄宿制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农村中小学学生400万人,农村初中生、小学生寄宿率分别达70%、30%。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0年的77%提高到87.6%。

       (三)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

       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工程和教育“9+3”计划,全面实现中职免费教育,2014年在西部率先启动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完成中职“百校大战”项目和166个高中阶段突破工程项目,建成10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清镇职教城和4个市(州)教育园区,职业教育进入向现代职业教育转型的集团化、园区化办学发展时期。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分别从2010年的109万人增加到158.1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55%提高到86.1%。

       (四)高等教育加速发展

       实施高等教育突破工程,基本建成花溪大学城,高等教育进入扩大规模、调整结构的大众化发展时期。3所本科院校更名为大学,新增2所本科院校、11所高职(专科)学校。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家、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硕士人才培养项目各1个。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增长迅速,在校生人数从2010年的33.5万人增加到64.2万人,为社会培养高等教育毕业生49.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20%提高到31.2%。

       (五)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大力实施“特岗计划”,招聘5.3万余名特岗教师,基本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短缺问题。新增幼儿专任教师2.6万余人,招聘高中阶段教师2.9万人、高校教师1万人。实施教师“国培”、“省培”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校长提高计划”,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万人。启动区域性教师发展中心、“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和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建设。新增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3人、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4个,1人获得“何梁何利”基金奖,16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引进1500多名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水平显著提高。

       (六)教育内涵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全省中小学创建“四在学校幸福校园”、“三生四爱五心五好”、“减负增效提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等国家级、省级示范校800余所,分别建设“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和教育扶贫基地100个,积极推进“国学经典进课堂”、教育系统道德讲堂建设。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重大平台上相继实现“零”的突破。新增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新增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实施法律、新闻、农林、医师、教育等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培养相关人才2000余人。教育信息化建设取得实质进展,首家建成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全省布局调整保留的1791个“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完成中小学互联网接入11208所、中小学校班级多媒体设备建设85281套。

       (七)教育对外开放明显加快

       成功举办第四至第八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新增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2个、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东盟研究中心1个、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院校2所、境外设立孔子学院1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22个。选派215名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赴国外从事汉语推广工作。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聘请在黔外籍教师达数达1500人次。来黔留学2700人次,公派出国留学2500人次。

       (八)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

       《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获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贵州成为继上海市后第二家方案获国家批准备案的省(市),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了《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深化贵州教育综合改革战略合作协议》;贵州被列入首批区域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省,在推动教育立法,促进教育保障,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高校加快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和民办教育加快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短板

       (一)普及程度有待提高

       幼儿园的数量、规模还不能满足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需要;拥有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的比例在西部地区仍处于挂末位置,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排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第28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8个百分点;在校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矛盾仍然突出,辍学率易反弹。

       (二)办学保障水平偏低

       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册数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等指标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普通初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校舍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处于全国挂末位置,其余各类教育的大部分条件指标均处于全国靠后位置。特别是城镇化加快推进,引发城镇教育资源严重不足。

       (三)内涵建设有待强化

       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水平教师数量偏少,部分学科教师数量不足,“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地方产业对接不够紧密,缺乏吸引力。高等教育发展的理念尚未转变到位,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机制还不健全;培养模式还不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小,高端人才培养严重不足。

       (四)体制改革亟待加强

       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亟待完善,现代教育治理能力亟待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还比较单一,教育管、办、评分离进展缓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滞后,学校办学自主权有待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活力亟待增强,办学质量有待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四个全面”为教育发展指明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反映了历史的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指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教育肩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四个全面”战略为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指明了方向。

       ——“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教育改革发展。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用创新发展理念引领教育创新与创新教育,用协调发展理念引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与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生命教育与生态教育,用开放发展理念引领教育开放与教育国际化,用共享发展理念引领教育公平与教育扶贫。

       ——“大扶贫行动计划”中教育是重要支撑。脱贫攻坚是贵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中的“短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大力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教育脱贫作为“六大脱贫攻坚战”之一,省委、省政府围绕解决“因学致贫”问题,决定每年压缩6%的行政经费用于教育精准扶贫,将实施学生精准资助惠民计划、职业教育脱贫富民计划、办学条件扩容改善计划、教育信息化推广计划、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倾斜计划、教育对口帮扶计划、特殊困难群体关爱计划八项计划,让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大数据”和“互联网+”助推贵州教育后发赶超。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从无到有、异军突起。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动大数据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十三五”期间加快发展智慧教育,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向基层延伸,推动基于大数据的智慧校园建设,助推贵州教育弯道取直、后发赶超。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教育发展注入新活力。贵州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补短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和覆盖面,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公共教育投入将加大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给受教育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选择,推进教育均衡。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发展障碍;更加突出各方资源参与协同,更加突出内涵式发展,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益;更加突出各类教育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紧密对接,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衔接。

       (二)新的挑战

       ——“十三五”是教育精准扶贫的决战阶段。贵州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决战区。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时期的首要任务,是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作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统筹打好“六大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内容,教育精准扶贫任务艰巨。

       ——“十三五”是教育赶转并举的战略机遇期。贵州教育基础薄弱,“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四项教育突破工程、教育“9+3”计划等重大项目,基础设施极大改善,普及程度极大提高,但与全国、与西部地区其他省份相比仍有不少差距,“十三五”期间必须继续拼命赶,加快发展,弯道取直,后发赶超,努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十三五”时期也是贵州教育由普及义务教育向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延伸,由“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转型发展,以提高人口素质为核心,更加注重促进公平,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必须统筹好“赶”和“转”的关系,赶转并举,推进教育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十三五”是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时期。贵州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现代教育体系亟待完善,现代教育治理能力亟待提高。根据《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十三五”是突破体制机制瓶颈的重要时期,需以依法治教、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切入口,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基本实现贵州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根本上改变贵州教育长期落后状况。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破除诸多体制机制藩篱,重构一系列新的体制机制,涉及部门多,历史问题多,改革阻力大,任重而道远。
 

第二章 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服务“两加一推”、“四化同步”,服务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把教育作为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抓手、城镇化的重要动力、工业化的重要支撑和消费升级的重要领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理念

       深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深入实施教育提升工程,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综合改革为根本动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工作方针,坚持教育“赶、转、改、管、争”并举,守底线、走新路、重扶贫、提质量、强服务、普“十五”,创新发展路径,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开放化、多样化和信息化,为新增劳动力提供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多选择的教育,打造贵州教育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版。

       ——以创新发展激发教育活力。从教育创新入手,创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机制,创新教育方式,调动学校、教师、学生积极性,激发全社会教育活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以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推进学校布局结构、专业学科结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建立覆盖城乡的均等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创新和扩大教育服务多样化供给。

       ——以绿色发展提升教育品质。加强城乡教育统筹,通过政策导向驱动、区域资源整合、学校个性发展等举措,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提升教育品质。

       ——以开放发展拓展教育资源。用开放发展理念引领教育开放与教育国际化,扩大教育开放共享、合作办学,深化教育对社会、对市场、对国际开放,加大教育对外合作交流。

       ——以共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让全社会公平享受优质均衡的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少年儿童更多关爱,推进教育精准扶贫。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立现代教育体系,实现更高水平的教育普及,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教育质量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教育扶贫成效显著。以学生资助兜底线,以职业教育促进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为突破,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教育公平为根本,保障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畅通教育上升通道,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明显增加,  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

       ——普及程度显著提高。教育普及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到2017年基本普及15年教育,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0%、95%、90%、40%,基础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布局结构继续优化。加快建设农村幼儿园,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标准化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调整整合职业教育办学资源,构建“一体两翼多节点”空间布局。加快教育园区建设,科学合理设置高等院校,优化高等教育类型结构和区域布局。

       ——教师结构日趋合理。教师队伍数量、质量进一步提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着力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学高身正的教师队伍。

       ——办学活力不断增强。教育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初步形成,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革取得进展,多层次教育开放合作局面基本形成,学校办学活力显著增强。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学生学业水平明显提高,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小康社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教育在促进就业创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
 

第三章 建设现代教育体系
 

       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基本实现教育普及化、教育信息化、教育终身化、条件标准化和教育结构优化,构建符合时代特点,体现未来需求的现代教育体系。
 

       一、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到2017年实现以县(市、区、特区)为单位,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90%。

       (二)加快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公办幼儿园,基本实现“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每年新建、改扩建城乡结合部、产业园区、乡镇公办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1000所左右。到2017年,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三)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园生均教育事业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补贴。

       (四)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多元发展。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政策,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出台新建扩建居民区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实施意见,对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以县为单位逐步推行集团化办园,形成学前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

       (一)统筹规划城乡学校合理布局。按照常住人口规划学校布局,统筹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科学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加强新兴城市(区)和县镇的学校建设,引导学龄人口有序流动。合理规划农村学校布局,保留和建设管理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建立完善学校撤销与合并的论证、听证制度,科学整合撤并。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到2017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到2020年达到95%,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6%以内、1.8%以内。

       (二)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学校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全面实施《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全面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和正常教学运转。在乡(镇)建设一批标准化寄宿制中小学校,基本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城镇新建、改扩建居民区必须按规定配套建设学校。根据实际需求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三)加强城乡教育资源整合与统筹。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丰富课程教学资源为重点,统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配置,形成办学条件、教育经费一体化;统筹教师配置和骨干教师流动,倾斜薄弱学校师资培养,推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形成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以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学校托管和结对帮扶为抓手,建立城乡教育合作发展机制,统筹推进城乡教育管理、教育质量的一体化发展。
 

       三、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一)加强资源建设。实施第二期高中突破工程,改善普通高中教学生活条件,加强实验室、专用教室、功能教室、图书室等内部设施设备建设,按照推进高考改革、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充实、完善各学科的课程教学资源。优化普通高中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到2017年,实现以县(市、区、特区)为单位,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7%以上,2020年达到90%。

       (二)推进多样化发展。在普通高中开展艺术、体育、科技、职业技术等方面的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建设试点,推动普通高中培养模式、办学体制多样化。推进选课制、走班制,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搭建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融通立交桥,实施普职融通的教育制度,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可相互转学、互认学分,学生可以兼修职业教育的课程,参加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构建“一体两翼多节点”空间布局。加快构建以清镇职教城为核心发展体,以毕节、黔东南,遵义、铜仁等市(州)职教园区为两翼,以其他市(州)和调整保留的多个县级职业学校为节点空间布局。发展壮大高职办学资源,办好40所以上高职院校。调整整合中职办学资源,将中职学校调整优化到130所左右。到2020年清镇职教城建设发展实现“52115”目标(重点围绕5大新兴产业培养输送技术技能人才、入住院校达到20所以上、与1000家省内大中企业紧密合作、办学规模达到15万人)。

       (二)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提升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学习的人数比例,推进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高校合作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工作,探索开展“3+4”办学模式(3年中职+4年本科),逐年扩大高职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的招生人数。建成中职--高职--本科教育—专业硕士“立交桥”,实现“中高本”教育贯通。

       (三)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以服务产业为目标,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按照“做特、做专、做精”要求,科学配置教学资源,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努力形成紧扣产业、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专业体系。各级财政资金重点向应用技术院校和专业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符合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教学质量高的职业院校特色重点专业倾斜。建立由行业企业参与的若干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建立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四)推进职业教育多元办学。在部分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双方共同选择少量专业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既做学徒又当学生”试点,探索学分制,建立灵活开放的课程设置、工学交替、弹性学制等教学安排制度,逐步实现学校系统专业学习与企业岗位技能训练相结合、传统学徒与现代教育相结合、校企一体化培养、政府政策保障的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培养和实践锻炼。
 

       五、加快发展普通高等教育

       (一)继续扩大高等教育资源。科学制定《贵州省“十三五”高等院校设置规划》,推动新建2所左右本科院校,2所更名为大学,新建10所以上高职(专科)院校。加强大学城城市功能配套,完善各高校基础设施,加大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训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高校新校区的使用效益,促进互联共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教育债务化解控制机制,多渠道推进高校化债。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空白点上实现学位授权点重大突破,力争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3家,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5家。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

       (二)加快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优化高等教育类型结构、区域布局,促进高校总体结构与产业布局、社会建设和城镇化推进相适应。建立分类评估、分类指导、分类拨款制度,建立完善高校分类分层资源配置和财政拨款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立足自身定位,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支持贵州大学建成全国性高水平综合大学,推进贵州师范大学加快建成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推进贵州民族大学建成国内高水平一流民族大学,支持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财经大学等有条件的高校建成区域性一流特色高校。全面落实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阳中医学院、铜仁职院等院校省部共建。加大对市(州)所属高校的支持力度。

       推动高校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以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明确类型定位,加快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泛珠三角经济区、“大扶贫”、“大数据”、“大旅游”、“大健康”等国家、省重大战略,加快建立人才培养、科技服务、技术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体化发展机制。

       (三)推动部分高校转型发展。倡导差异化办学,引导地方本科高校向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转型发展。坚持试点引领、示范推动,首批推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铜仁学院、遵义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等5所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在政策支持、项目设置方面给予倾斜,带动其他高校转型发展。在基础较好的职业学院部分专业开展四年制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切实增强地方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能力。

       (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支持高校按照自身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实际,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扶贫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急需学科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立和完善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点(含专业型学位点)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契合度。

       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科学高效地配置学科建设资源,鼓励和支持高校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交叉学科和学科群、专业群,加大促进学科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的紧密对接,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汇聚一流的师资,开展一流的教学与科研,积淀一流的科技成果,培育一大批一流人才,加快推进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步伐。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以及有博士点或国家重大科研平台支撑的学科建设国内一流学科;重点支持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建设为区域内一流学科。到2020年,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总数达到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总数达到150个;新增1-2个国家一流学科,2-3个区域一流学科;各级省级重点学科总数达到200个。建成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10所,力争建成一所国家级。

       鼓励应用型高校和职业院校根据职业发展、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专业改造、第二学位、课程开发整合等多种方式,设置复合型专业,鼓励学生自主选择多样化课程模块。

       (五)推进高校教育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省内高校之间、省内高校与省外高校之间、高校与行业企业建立各种形式、各个领域的发展战略联盟,共享优质资源。依托花溪大学城组建开放合作的“省属高校教学联盟”,依托清镇职教城组建“职业院校教学共同体”,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图书互借、网络互通”的联盟机制。扩大省内高校与省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范围和规模,促进校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六、积极完善继续教育体系

       (一)健全宽进严出的继续教育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继续教育,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引导高校面向行业和终身教育举办高质量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支持高等院校发展继续教育,扩大继续教育占学校教育规模比例。建设一批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继续教育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探索同一层次学校教育与继续教育之间的课程互设、学分互认机制。

       (二)应用信息技术拓展学习时空。建立在线课程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共享机制,丰富在线开放课程资源。组建“贵州开放大学”,把贵州开放大学建成  “学习超市”和“连锁中心”, 建设“贵州省高校文献资源中心”,创建 “贵州学习网”,  实现与各类学习网站的融合互通。依托广电网络,创建社区电视教育智能信息平台,发挥大众传媒继续教育功能,为辖区居民提供“足不出户”的学习机会。

       (三)推进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组织建设。把社区教育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社区教育理事会等制度,大力建设社区教育中心,办好老年教育机构,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专业组织为重点推进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组织建设,依托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和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创建社区学习点,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社区学习组织,建成一批示范性学习型企业和社区。

       (四)广泛开展成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农民工、失业者、低技能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职业培训的扶持,通过发放“教育券”、“培训券”等方式,让学习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方式。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程”、“外来务工人员素质提升计划”、“现代制造业继续教育计划”,利用各种资源,多形式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农民工实用技术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等专项培训。

       (五)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拓展继续教育考试招生渠道,拓宽一线劳动者接受继续教育通道。成人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试行注册入学、学分积累,提升成人学历教育质量和水平。实行弹性学制和学习者自主选课,允许学习者通过课堂学习、在线学习、自学等方式获得学分,建立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学分转换机制,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七、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一)建设贵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对教育发展的作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云计算、大数据企业合作,整合现有各类教育数据信息资源,建立互联网+课程、互联网+学习、互联网+培训、互联网+评价等信息平台,大力推动基于大数据的智慧校园建设,建立以教育决策支持服务系统、教育政策执行监测系统、教学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二)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提高终端配备标准和普及水平,确保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网络教室、学生和教师用计算机标准大幅度提升,加大学校智能录播教室和相关职能管控设施建设。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构建和完善网络教学体系,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到2017年,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其中宽带接入比例达95%以上,拥有信息化教学和学习环境;60%以上的教师和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高等学校实现90%以上师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到2020年,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三)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资源平台建设、应用模式,充分整合国家资源平台资源,加快省级资源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根据国家规定与学校需求建设资源平台,最终形成覆盖全省、多级分布、互联互通的数字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探索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模式,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市场竞争和深入应用拓展优质资源机制、“市场竞争+政府补贴”机制,培育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市场,探索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购买资源服务费用机制。积极开发本土特色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作用,为学习者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服务。

       (四)加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教育基础数据的伴随式收集和全国互通共享。建立各阶段适龄入学人口基础数据库、学生基础数据库和终身电子学籍档案,实现学生学籍档案在不同教育阶段的纵向贯通。推动形成覆盖全国、协同服务、全网互通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探索发挥大数据对变革教育方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支持作用。
 

第四章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以提高人口素质为核心,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突出内涵发展,实现各类教育质量提升、特色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多样化发展。
 

       一、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建立教职工编制核定与课程设置相配套的制度,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居住分散地区的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十三五”期间,多渠道补充幼儿园专任教师2.5万人左右,招聘特岗教师3万人左右,补充普通高中教师1.5万人,补充中职教师1.6万人,引进招聘高等院校教师1.8万人左右。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学科带头人100名以上。推动学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优秀教师、社会优秀人才到学校兼职。

       (二)完善教师培训研修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争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普遍建立校本研修制度,推动培养培训与团队研修一体化发展。将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准入、聘任、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筹建“贵州教师网”,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采取专家指导、专题培训、课题研究、校本研修、网络培训等多种培训模式。加大基层教师外出培训的力度。

       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支持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大乡村教师、班主任培训力度,按照乡村学校需求改进培训研修方式,建设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创建100个乡村校本研修示范学校。

       (三)强化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建立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讨交流、教学评价、教学咨询等活动,满足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加强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教学团队、创新团队建设,加大高校中青年教师、辅导员培训力度。加大培养和引进教学名师、学科领军人物的力度。

       (四)加强优质师资队伍建设。创造条件,加大力度培养、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动建立师范生提前批次录取制度,积极探索增加面试环节;加强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健全名班主任、中小学教学名师、高校教学名师和“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完善师带徒、课题研修、团队合作等制度。扩大高校人才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大力实施学术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和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大中小学教学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建立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学、挂职锻炼、社会实践制度,鼓励和支持教师获得校外工作或研究经历。培养和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

       (五)拓宽教育人才引进流动渠道。打通高校与行业企业优秀人才流动通道,支持高等院校引进行业企业优秀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学术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在专业技术聘任上不搞论资排辈、打破学历、学位限制。鼓励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相互流动,到2020年,应用型高校和职业院校的主要专业,都有1名以上行业企业认可的学术带头人。打通中小学和师范院校人才交流通道,选拔一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到师范院校任教,担任学术带头人。
 

       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一)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计划。加强中国梦宣传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教学和行为规范中。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现代文明养成教育和诚信教育,发挥社会实践的熏陶作用、社会礼仪的养成作用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涵育作用。认真实施《中小学生守则(2015修订)》,构建课堂教学、行为塑造和校园活动多位一体的育人途径。

       (二)加强法治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深入推进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实施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把培养合格公民,增强学生公民意识作为学校法治教育的核心任务,开展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试点工作。整合小学、初中德育课程内容,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为核心,开发公民教育课程资源,强化中小学生公民意识的养成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加强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以校园足球为引领,激发学校体育活力,带动其他运动项目共同发展。建成700所左右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1个试点县(区)。全面实施学校体育“三个办法两个标准”,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评价体系。建立学校美育保障机制,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构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协同育人机制,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探索建立学校美育评价制度。推进学校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和社会场馆设施向学生开放的资源共享机制。

       (四)普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按规定全面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加快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咨询室)建设,逐步实现心理健康教师专业化。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重大事件适应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完善学校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时为情绪失控、行为消极学生提供咨询和矫正。全省创建100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深化课程与教育教学改革

       (一)着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以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意识为导向,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西部教学改革支持项目”,鼓励开展多样化的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积极推行启发式、探究式、任务式、案例式、讨论式教学,突出学生参与,加强师生交流,注重实践训练,重视活动体验、思维训练和价值观渗透。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探索小班化教学试点,推进学习方式多样化,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

       (二)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依托教育科研部门,建立贵州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指导中心,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建设的研究指导服务。积极开发生态文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革命传统教育、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农村实用技术、生活技能教育、法制教育、公民教育、创业教育、劳动教育等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及其相应的教学资源,体现贵州发展需求,突出地方和民族办学特色,丰富课程学习内容,拓展学习方式,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三)加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强化知行合一的理念,以改进通识教育、加强实践教育为引领,改革课程、教材、教学计划、教学方式和评价标准,推进行业、企业和科研机构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强化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环节与职业技能训练,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推动参与式、案例式教学和操作学习。推进高校课程设置紧贴社会需求,以强化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和教育内容、改革教学方式,加强研究性学习。

       (四)加强学校文化育人建设。持续推进学校“六化四园”工作,推动实施“一校一品”校园特色文化建设工作,加强学校环境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明文化,凸现文化育人。持续加强学校阅读环境建设,提升学校图书管理和使用效益。探索实施文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有关部门把文化场馆、文化活动中心建在大中小学,发挥学校文化中心作用。

       (五)强化家庭社会育人责任。强化家庭育人基本责任,学校、家庭、社区联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家长教育和舆论宣传,依法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从小培养孩子的诚信意识、劳动习惯、生活技能、社交礼仪。落实全社会实践育人的责任,将用人单位接纳和指导学生参观、实习、社会实践等作为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推动各种历史文化、自然景观场所向学校免费开放。推进建立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社区教育指导服务组织。建好管好校外教育场所。
 

       四、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价激励制度

       (一)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学业负担等监测制度,突出薄弱学科、学生发展重要领域的质量监测和综合评价,细化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侧重现状诊断和工作改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外部评价机制。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教育质量激励制度。实施和完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表彰奖励制度,建立教书育人楷模、杰出教师、师德师风等表彰奖励制度。健全“教学能手”和“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奖”、“教师教学技能奖”等评选奖励制度,重点奖励在课程建设、学业进步、能力发展、潜能开发、兴趣特长培养等做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健全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推进学习成绩考核评价方式改革,实行“教考分离”,建立第三方参与的高校质量认证与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完善高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和合格评估。健全和完善高校学科、学位点合格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优秀研究生导师遴选培养机制和研究生导师退出机制。强化研究生培养单位质量第一主体意识,加快建设以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主导,行业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制度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着力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
 

       五、提高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

       (一)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发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多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验,搭建多种形式的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着力改革教学方法,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意识和灵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

       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平台建设,形成有利于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成长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推动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研究生创新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专业学位课程案例建设库等,着力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支持高校融入技术推广创新体系,加快完善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中心)建设,建设一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实习基地,促进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共享。高度重视案例教学、体验性教学,加大实践教学比重,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技能训练、服务体验等活动,支持举办各类专业技能、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现代设计等专题竞赛。
 

       六、大力推进科研兴校和科研兴教

       (一)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各级教研机构的作用,强化专业属性,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多形式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研究组织,健全省、市、县、校四级教育教学科研网络,搭建多形式多层次的课程开发、专题研究、教学交流平台,强化教科研对学校内涵建设、教学改革和质量提高的指导服务功能。

       配齐配足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的中小学各学科教研员以及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民族教育等急需的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引进招聘一批教授、博士、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和中小学优秀教师充实教研队伍。通过高级研修、课题研究、合作交流、导师制、定向培养等途径,培养造就一批我省教育教学科研领军人才。

       (二)发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科研团队。在进一步加强学校教研组、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名师工作室、课程开发、教育科研、教学改革、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教学科研团队,鼓励、支持和培育微型备课组、微课题小组、学习研修小组、课例研修小组、专题研讨小组、资源开发团队等自发的等非正式教学科研组织的发展,形成形式多样的教师专业成长共同体。针对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创建若干教育研究基地,培育本土教育智库。

       (三)健全科研成果与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继续实施贵州省教育科研成果奖、高校科技成果奖,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等奖项,推动建立市、县两级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教育科研经费进一步向一线教师、实践性教学研究倾斜。进一步完善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评审制度,建立注重过程、讲究方法、突出实践、看重效果和鼓励改革创新的成果奖励机制,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设立贵州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50项,研究生教学成果奖50项。

       (四)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深入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建立科研激励机制,实行分类评价和开放评价的科技评价制度。组织实施“一中心三重点”高校科技创新突破工程。大力实施“2011计划”  升档提速项目,建设一批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和文化传承的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力争在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取得“零”的突破,产出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

       实施重点人才突破工程(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项目、科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创新群体发展计划)、重点科技创新突破工程(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和重点创新平台突破工程(特色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创园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等)“三重点”项目,力争在国家、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人才团队项目上实现新突破。

       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高校社科创新平台和新型智库建设,实施人文社科学术队伍“323”建设工程。到2020年培养造就30名“黔灵学者”、200名“青年学术创新人才”和300名“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培养一批学术学科领军人才,打造一批具有贵州特色和一定影响力的新型高校智库和人文社会科学省级重点学科,提高服务贵州发展决策的能力。

       (五)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和省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和意见,研究制定加强我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推动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深化产教融合,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推动健全市场导向、社会资本参与、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大力提升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和服务社会能力。
 

       七、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标准》要求,将《标准》列入校长、教师培训重要内容和考评的重要依据,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各级义务教育学校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明确可操作、易检查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个别辅导等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细化教师教学行为规范,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坚持课表及任课教师公示制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和教研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教学工作评估诊断与改进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对家长社会开放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完善学校教师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基于学生学习与发展、教师表现及其努力程度的教师考核评估机制,既要对学生基础、学业成绩、个性特长、潜能开发、能力和品行发展进行考核评价,又要对教师为人师表、学生关爱、教学水平、学生指导和课程教学改革等进行动态考核,学校要健全考核评价组织,探索实行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办法,公开考核评价结果,以此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奖励、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形成公平的激励竞争机制。
 

第五章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公平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教育扶贫,倾斜弱势群体和薄弱学校,尊重文化差异,照顾特殊需求,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教育服务面向每个学生,实现机会平等、均衡发展、公平发展。
 

       一、大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

       (一)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增加资助工作透明度,建立全面覆盖、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动态监管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继续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好“贵州特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实施扶贫专项助学金,免(补助)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等资助项目。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制度,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和国家服义务兵役及直招士官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二)完善留守儿童受教育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等关爱服务网络,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受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台账。实施贵州省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计划,2015-2018年在乡镇(片区)集中建设和完善3000所左右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

       (三)提高困境学生学习质量。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要特别关注最贫困最弱势的儿童少年,根据其个性特点,通过学校加强个别辅导、小组合作、社团活动,扩大社会人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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