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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时代高速公路建设五年决战实施方案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7-04 11:07:3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交通强国等重大战略机遇,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围绕2022年建成1万公里高速公路目标,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西部示范省,巩固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地位,着力织密快速交通网络,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高速公路完成投资5000亿元以上,通车总里程突破一万公里,面积密度和人口密度分别达到5.7公里/百平方公里和2.7公里/万人,形成网络更加完善、连通更加便捷、覆盖更加广泛、保障更加有力的高速公路网络。
  ——完善网络。构筑以贵阳为中心双通道连接各市(州)中心城市的3小时交通圈,建成市(州)中心城市连接周边县(市、区、特区)的2小时交通圈及相邻市(州)中心城市的4小时交通圈,形成环贵阳中心城区1小时快速交通圈。建成环贵州高速公路,建成9个市(州)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构建连通顺畅、高效便捷的高速公路网络。
  ——互联互通。加强与周边省(区、市)互联互通,快速连接珠三角、长三角、成渝、长株潭、北部湾、滇中等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形成省际高速公路出口通道28个,实现贵州与邻省(区、市)有4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通道,7小时到达周边省(区、市)中心城市,全面支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强化南向通道建设。
  ——覆盖广泛。织密高速公路网络,提升对农业、产业园区等经济节点的连通能力,有效保障要素集聚与辐射能力。高速公路基本覆盖全省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重点小城镇,通达铁路枢纽、重要港口、机场等交通枢纽节点。
  ——保障有力。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比较优势,扩大有效供给,提升对数字经济、旅游经济、绿色经济和县域经济的服务保障能力,改善贫困地区交通出行条件,全面增强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交通运输单位能耗,实现人畅其行、货畅其流。
  (二)年度目标。
  1.新开工项目。2018年至2020年,开工建设仁怀至遵义、威宁至围仗(黔滇界)、武隆(渝黔界)至道真、剑河至黎平、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铜仁市环城高速公路西段、乌当(羊昌)至平塘、六枝至安龙、贞丰至册亨(黔桂界)、德江(合兴)至余庆、金沙经仁怀至桐梓、乌当(羊昌)至长顺、桐梓至新蒲、纳雍至赫章、水城(玉舍)至盘州(普田)、镇远至岑巩、瓮安至黄平、惠水至平塘等18个高速公路项目1618公里。力争将纳雍至晴隆、普定至盘江(黔滇界)等两个项目309公里作为国家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新开工项目中,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实施仁怀至遵义、纳雍至晴隆国家高速公路及威宁至围仗(黔滇界)、武隆(渝黔界)至道真、剑河至黎平、贵阳经金沙至古蔺(黔川界)、铜仁市环城高速公路西段、乌当(羊昌)至平塘、六枝至安龙、贞丰至册亨(黔桂界)、普定至盘江(黔滇界)、德江(合兴)至余庆、金沙经仁怀至桐梓等13个高速公路项目1332公里。贵阳市、安顺市政府共同负责实施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127公里,遵义市政府负责实施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70公里,六盘水市政府负责实施水城(玉舍)至盘州(普田)高速公路129公里,毕节市政府负责实施纳雍至赫章高速公路55公里,黔东南州政府负责实施镇远至岑巩、瓮安至黄平等2个高速公路项目108公里,黔南州政府负责实施惠水至平塘高速公路106公里。
  2.建成项目。2018年建成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通车总里程突破6000公里,新增省际出口通道2个、达19个,建成遵义市、六盘水市绕城高速公路,建成都香国家高速公路六盘水至威宁段、荔波至榕江、乐理至冷水坪等高速公路。2019年建成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通车总里程突破7000公里,新增省际出口通道4个、共计23个,建成毕节市、凯里市绕城高速公路,建成铜仁至怀化(黔湘界)、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东关至清丰段、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等高速公路。2020年建成高速公路800公里以上,通车总里程突破8000公里,新增省际出口通道2个、共计25个,建成都匀市绕城高速公路,建成都香国家高速公路都匀至安顺段、剑河至榕江、遵义至余庆等高速公路。2021年建成高速公路700公里以上,通车总里程达到8700公里,建成铜仁市、兴义市绕城高速公路,建成成都至遵义国家高速公路仁怀至遵义段、瓮安至开阳、铜仁市环城高速公路西段、兴义环城等高速公路。2022年建成高速公路1000公里以上,通车总里程达一万公里,新增省际出口通道3个、共计28个,建成环贵州高速公路、贵阳市二环、遵义市二环,建成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乌当(羊昌)至平塘、乌当(羊昌)至长顺、桐梓至新蒲等高速公路。
  (三)预备项目。共计22个,分别为务川至彭水(黔渝界)、南坪至务川、余庆至施秉、天柱至会同(黔湘界)、荔波至河池(黔桂界)、兴义经西林(黔桂界)至文山、威宁至会泽(黔滇界)、天柱至大龙、德江至印江、惠水(断杉)至紫云、沿河至务川、威宁至彝良(黔滇界)、万盛(渝黔界)至正安、松桃至吉首(黔湘界)、重庆(渝黔界)经赤水至叙永(黔川界)、仁怀至古蔺(黔川界)、富源至兴义(滇黔界)、镇雄以勒(滇黔界)至七星关林口、织金至六枝、道真至务川、从江至融安(黔桂界)、平塘至天峨(黔桂界)高速公路。上述项目视前期工作进展、财务可行性及周边省(区、市)协商情况等适时建设。

  三、重点工作
  (一)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列入全省新时代高速公路建设五年决战的项目视为已立项,可直接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土地、规划、水保、林业等专题报告编制,以及PPP模式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等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路线方案确定后,可立即按相关规定启动勘察设计工作。建立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联合调度服务机制,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有关单位,按照“提前介入、简化程序、缩短周期、绿色通道”要求,强化协调联动,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缩短前期工作周期。
  (二)科学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客观预测拟采取PPP模式实施高速公路项目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结合自身财力,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深入论证财政承受能力及物有所值评价后,科学制定PPP项目实施方案,完善按效付费和风险防控机制,稳定项目预期收益,规范PPP项目操作流程,平滑财政支出责任,防范项目隐性风险,切实降低政府债务。
  (三)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批复公布后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行市(州)统一负责的征地拆迁工作,将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推行市、县两级政府首长工作责任制,鼓励采用征地拆迁包干制,限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各级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应主动作为,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加快依法审批及征收林地手续办理等,确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因工期紧张亟需尽早开工建设的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对桥梁、隧道等控制性单体工程,可依法申请并办理先行用地、临时用地和征占用林地手续,并由县级政府负责提供用地。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处理好征地拆迁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投融资模式。继续运用“BOT+EPC”“BOT+EPC+政府补助”“股权合作+BOT+EPC”等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以独资、参股等模式参与全省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继续抓好间接融资,统筹用好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脱贫攻坚投资基金、交通产业发展基金等。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等用于高速公路项目。创新高速公路管理运营方式,按照省级统筹、市县参与的模式,加大高速公路沿线土地、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做大高速公路资产,新增高速公路营运资金产业渠道。
  (五)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及服务品质。按照“科学经济、适度超前”原则,合理确定新开工项目技术标准。深入开展“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水平,大力推广“四新”技术,着力打造精品工程、百年工程。持续推进“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积极推动“桥梁旅游”,合理布局服务设施、管理设施(路政用房、交警营房等)、监控设施,实现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完善人性化设施,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最美高速”升级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联系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省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州省新时代高速公路建设五年决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印发,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省交通运输厅代章。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省级统筹、分级实施、多方服务”原则,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全省高速公路规划设计、项目建设时序,具体负责项目报批、技术指导、质量安全等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项目用地计划安排保障,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压矿、正式用地审(报)批工作,指导建设单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公园影响评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规划选址、风景名胜区影响等专题报告审批。省水利厅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省林业厅负责自然保护区调整、使用林地、湿地公园等审(报)批。其他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主动提前介入,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工作周期,最大限度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三)保障资金到位。多措并举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省财政继续执行现行高速公路省级财政支持政策,从2018年起至2022年,以28.1亿元为基数、按每年10%递增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支持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其后视情况再行研究相关支持政策。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实施的高速公路PPP项目,省地按6∶4比例分担项目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并同比例享有超额收益分成。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每年相应安排足额财政预算资金并确保及时拨付到位。省交通运输、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衔接,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资金用于高速公路项目。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五步工作法”,严格制定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工作落地见效。省交通运输厅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和适时分析。省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
  (五)强化廉政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项目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切实扎紧“制度铁笼”“数据铁笼”,严堵廉政漏洞。坚决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建设“四项基本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严格建设资金监管,确保建设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着力打造“廉洁工程”“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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