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发局,仁怀市、威宁县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关于开展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15〕92号)和《关于开展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补充通知》(黔发改环资〔2015〕227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我省万家企业2014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告。
我省万家企业共计275户,本年度实际考核了180家,占我省万家企业总数的65.5%,由于企业关停、市场变化、兼并重组等原因,95家企业未纳入考核,占我省万家企业总数的34.5%,均为工业企业。
实际考核的180户万家企业2014年度共实现节能量60.36万吨标准煤,“十二五”前四年累计节能432.79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目标的110.69%。实际考核的180户万家企业中,36户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134户为完成,3户为基本完成,7户为未完成等级,未完成等级企业占实际考核企业总数的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