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好铁合金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根据工信部《关于做好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和第七批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产业函〔2015〕63号)和《关于核查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的函》(工产业函〔2015〕1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我省第七批铁合金准入公告申报和已准入公告企业名称变更工作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见附件3、附件4),以及铁合金企业申请准入公告的程序及要求、变更名称有关要求(见附件5、6),坚持没有合法(规)项目建设手续、主体工艺装备达不到准入条件、节能环保及综合利用设施不齐全、能耗环保指标达不到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验收、存有落后产能未淘汰等不予上报的原则,组织做好第七批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的申报工作和已公告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的申报工作。各市(州)要强化指导力度,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把关,并上报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据了解,国家正在对铁合金、电解锰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修订,将对企业装备工艺、规模、环境保护等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导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认真做好第五批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和公告管理要求,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对所在地第五批准入公告企业(见附件7)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主要核查企业法人名下所有铁合金资产是否存有应淘汰的落后产能,以及除尘设施是否配备、运行是否正常,提出核查意见或限期整改意见,并填写上报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检查意见汇总表(见附件2)。
省经信委将组成工作组对第五批准入公告企业进行抽查。
三、开展第四批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整改问题落实情况核查工作
根据各市(州)上报的第四批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及有关方面反映的情况,我省有10户已准入公告企业(见附件8)存在需整改事项。请各市(州)组织核查有关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确认是否完成相关问题整改,是否符合准入条件要求,并填写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检查意见汇总表(见附件2)。对存有落后产能的企业,督促企业将落后产能列入淘汰计划。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企业仍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撤销其准入公告资格。
省经信委将组成工作组对第四批准入公告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时间要求
第七批准入公告申报、名称变更资料、第五批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和相关表格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第四批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整改问题核查情况请于2015年5月22日前上报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同时上报相关表格电子版文件。
联系人:毛旭峰 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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