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好就业扶贫车间,我省积极引导和动员企业、社会组织等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有条件的村布局设点,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截至目前,全省建设就业扶贫车间372个,共吸纳就业1.77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7137人。
在建设就业扶贫基地方面,我省按照实事求是、择优推荐、公平公正的原则,创建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引导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目前,全省创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477个,吸纳就业12.43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63万人。
我省还通过在全省县级建立劳务公司(或分公司),进一步掌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培训意愿等,收集整理省外和县外企业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特点的岗位信息,实现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与岗位信息的精准匹配,促进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就业。目前,全省县以上均建立劳务公司,实现了省和对口帮扶城市区域劳务合作网络化,促进就业13.8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6.5万人。
同时,我省将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就业扶贫工作重点,通过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服务,实现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确保搬迁劳动力家庭至少“一户一人”实现稳定就业。目前,安置点已基本建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记者 王雨